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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效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9 2688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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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置权人的权利:

留置标的物,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当交付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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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留置物的孽息。收取的孽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债务人返还。

就留置物优先受偿。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确定2个月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如果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中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行使留置权。

(2)留置权人的义务

保管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返还留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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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是否具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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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用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期限是多长时间?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留置权期限限制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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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9千块钱不还诉讼时效多少年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借钱9千块钱不还诉讼时效多少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欠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作为证据的有效期限,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期限。 只要欠条的内容合法、真实,欠款关系存在,欠条就始终有效。 2、然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有限制的。 如果欠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通常为3年。 如果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欠款关系成立之日起计算,也是3年。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 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即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也不再保护其权利。 3、因此,欠条的有效期取决于欠款关系的存在,而欠条的诉讼时效则是有限制的,一般为3年。 为了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采取行动,如向债务人催款或提起诉讼等。 同时,在签订欠条时,应当注意约定明确的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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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权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权人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债权转让是需要通知质押人并且取得同意的,否则转让行为不对保证人发生效力;并且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的,债权人要获得质押人的同意才能转让,否则保证人不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没有通知就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借条只有半张有效吗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借条只有半张有效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借条只有半张有效。 只要借条的内容包括债权(出借人)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借款)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与纸张形式、质地无关。 所以,半张纸写的借条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债权尚未到期的情形下,我们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的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债权尚未到期的情形下,我们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的问题 在债权尚未届满期限之前,我们暂时不能行使代位权。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它的行使范围需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准;另外,若由于债务人为积极行使其债权以实现债权人的预期请求,导致债权人到期债权难以得到保障时,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以债权人自身的名义代理债务人对相对人行使相关权益。

怎么处理私人欠债还不起的情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但如果是债务人有能力还款但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3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怎么处理私人欠债还不起的情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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