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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能否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离婚协议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8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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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很多夫妻间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就会进行协议离婚。但是在离婚之后有一方觉得不公平或者有些方面出现了变故那么能不能进行离婚协议的修改。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后能否请求人民法院变更离婚协议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此条我们可以看出,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在离婚中,男女双方因为情感等内外界的因素很难去平均的分割财产,法院作为局外人很难去评定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如果当事人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而仅以显失公平为理由起诉,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没有登记结婚的男女,不能登记离婚。无论是事实婚姻还是非法同居,都由法院立案处理。在国外注册登记结婚的,也不能在我国民政局协议离婚,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确认同意离婚,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有无子女或子女由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数额以及不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时间和探视方式;以及有无债权债务及分配方式。以上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都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仍属有争议的离婚,需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争议问题。

符合以上条件者,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了上面的内容介绍之后就清楚了,在实际中我们需要有更好的法律常识。针对一些协议离婚的人来说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申请,法院才能进行受理变更协议。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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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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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的信用卡属于共同债务吗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一方欠的信用卡属于共同债务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一方欠的信用卡是否是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一方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等,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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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产权纠纷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产权纠纷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了老公欠别人钱用我还吗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了老公欠别人钱用我还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视情况而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以找配偶还。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配偶不需要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中男方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女方补偿如何妥善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案件中男方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女方补偿如何妥善处理 为了确保这份合同的顺利履行,建议我们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以明确具体条款;如果女方认为男方存在未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偿的情况,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义务;再次强调,如双方在协商过程中达成达成共识,仍需签订一份正式的协议来确认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如何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公证给其中一方的程序介绍

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关于如何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公证给其中一方的程序介绍 关于如何妥善处理夫妻共有财产自愿赠予其中一方需进行公正的事宜,我们整理出了以下详细步骤供您参考:,各位请务必提前准备齐全相关文件,用以进行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公证所需的资料。 随后,希望你们能够依虑协议共同亲赴公证机关进行申报,并填写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 接下来,我们的公证机构将会对此事与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展开审查核对工作。 当审核人员确认各位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以及申请公证的财产分配议题符合法律规定后,便将依法依规向诸位提供有效的公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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