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盗伐滥伐林木罪二审辩护词

盗伐滥伐林木罪二审辩护词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2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辩护词是诉讼活动中经常常见的一种文书,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代理人书写的,并且对于不同的案件辩护词的内容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个需要大家多去了解清楚,那么对于一些盗伐滥伐林木罪来说如果涉及到二审也是需要的,对此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写,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盗伐滥伐林木罪二审辩护词

吴XX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二审辩护

意 见 书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上诉人吴XX 近亲属吴大X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XX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吴XX涉嫌盗伐、滥伐林木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为吴XX辩护。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会见了上诉人吴XX,并查阅了一审证据材料和审判卷宗,现根据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向法庭提出以下辩护意见,请审查、采纳。

一、辩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滥伐林木数量有误,导致对上诉人处罚过重。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在马*山砍伐的林木总计有668棵,共计18.0779立方米,该数量是公诉机关依据没有事实依据的丘北县森林公安的鉴定结论而定的,没有依法核实就以该数量对上诉人定罪量刑,是错误的。因为上诉人与林木所有人王*书购买时,林木就有部份已经被别人盗窃伐,所以主人王XX才急于出售。同时王XX在出售给上诉人之前自已就将其要建房的宅地基的林木砍伐,并将其已经砍伐那部份林木与未砍伐的其他林木一起作价8600元出售给上诉人。一审法院把之前已经被盗的林木和林木主人王XX要盖房的地基上砍林木全部计算为上诉人滥伐的林木,并以此标准对上诉人定罪量刑,这明显是错误,上诉人所砍伐的林木应少于18.0079平方米。其二、一审判决对上诉人所盗伐林木数量认定也有错误,对上诉人的量刑过重。上诉人在丘北县平寨乡木柏村所盗伐林木没有19棵,应该是16棵。从公诉机关出示的现场照片就可以看出,有些伐桩确系斧子砍伐,在一审审理所所认定的事实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当时被告人用斧子砍伐,公诉机关所列出的上诉人的作案工具中也没有斧子。所以,这些用斧子砍伐的木桩不是上诉人所砍,一审法院将全部的伐桩都认定为上诉人所盗伐,并定罪处罚是不对的。其三、一审法院对滥伐、盗伐林木在没有同案人到案的情况下,仅以上诉人的供述和辩解和同案人的陈述这样的言词证据且系孤证的情况下进行对上诉人处予刑罚是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可能性的。上诉人在与马*山的王XX协商购买其林木时,约定由老板李*文办好各种砍伐手续,由上诉人负责砍伐。上诉人所砍伐的林木是在李XX告之上诉人可以砍伐后,上诉人才带人去马*山砍伐,当时上诉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所砍伐的林木没有办理砍伐手续,所以把当时所砍伐的林木,全部推放在森林公安对面,木材都是由李*文用大卡车运输出去,上诉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行为是滥伐林木的行为,对于上诉人滥伐林木的行为,李XX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一审法院只对上诉人一人定罪量刑是错误的。另,辩护人认为上诉人所盗伐平寨乡木柏村林木过程中,有四个同案人即除吴XX、何-镐外,还有余XX、张XX两人,但现这两名同案犯如今在逃,下落不明,无法查清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法院仅以被告人吴XX和何-镐的供述和辩解言词证据为依据将上诉人认定为主犯并定罪处罚证据上是有缺陷的。

二、即使一审案件认定事实及盗伐、滥伐林木数量计算准确,辩护人认为本案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依然是不适当的,对被告人的处罚过重,理由如下:

(一)、一审遗漏上诉人吴XX的自首情节,从而导致对其处罚过重。

依据被告人吴XX的供述及辩解,上诉人吴XX因涉嫌盗伐林林罪一案被丘北县森林公安传唤后如实交待了其盗伐林木的行为。同时在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其滥伐林木行为的情形下,主动将自己滥伐林木的行为向公安机关交待的。所以,上诉人如实供述其盗伐林木行为构成坦白。而如实交待滥伐林木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其主动供述滥伐林木的行为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对于上诉人行为,应当从轻处罚,但一审没有认定这一事实,从而导致处罚过重。

(二)、吴XX盗伐林木的行为依法应属于犯罪未遂,一审法院以犯罪既遂对其进行处罚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从公诉机关列举的询问笔录及相关材料证实:上诉人在盗伐平寨乡木柏村何*荣家松树过程中,被村里群众发现后将车拦截并将砍伐的林木没收,从而导致其犯罪未得逞。该事实符合《刑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的规定,根据该条第二款“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上诉人吴XX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数量不是很大,其行为社会危害程度不是很严重。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上诉人吴XX滥伐林木数量18.0079立方米,仅达到滥伐林林木罪的立案标准的起点上限,盗伐林木数量为4.8874立方米,也仅达到盗伐林木罪立案标准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和第六条的规定:构成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标准为2-20立方米,构成滥伐林木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10-50立方米,上诉人所滥伐、盗伐林木的数量在数额较大的标准下线。同时其违法犯罪完全是因其不懂法造成,其主观并未认识到其行为构成犯罪,具有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四)、上诉人吴XX没有犯罪前科,是初犯,有认罪悔罪表现,主观恶性不大,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上诉人吴XX从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其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没有正当的职业与稳定的收入,就靠开着一张农用车四处跑路拉货。由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在社会“金钱至上”风气的影响下,加上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为了发财致富就做一些木材生意,由于不懂法,走上滥伐林木的道路。通过司法机关的帮助教育,上诉人吴XX 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痛心与后悔。在辩护人会见上诉人吴XX时,他多次表示愿意认罪悔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在一审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吴XX亦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悔罪态度好。而且,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角度而言,上诉人吴XX的主观恶性也是较轻的。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在对上诉人吴XX量刑时考虑到上诉人是初犯且认罪态度好这一情节,予以从轻处罚。

(五)、上诉人吴XX在本案中没有取得任何非法利益。其滥伐林木的行为完全是因其不懂法而犯法,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但他所滥伐的林木都是与他人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已支付对价,并约定由他人办理相关的砍伐手续,在庭审过程中他甚至不知道何为砍伐林木手续。盗伐林木一案,因其是正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被村民发现,犯罪行为没有完成,盗伐林木未能得逞,同样没有取得任何非法利益。而因盗伐林木行为,作为犯罪工具的其合法财产价值约为3万余元的蓝色农用车已被没收上缴国厍。上诉人在支付对价后不懂法而构成滥伐林木,再加之盗伐区区的19棵云南松而且在没有既遂之情况下, 3万余元财产被罚没,且面临三年的牢狱之灾,辩护人亦为之扼腕叹息。

(六)、上诉人在家一直由其照顾其父母,现因其罪行妻子闹分手,家中将会没有人来照顾老人。上诉人父亲吴XX现已是六十多岁老人,而其母亲王XX已经完全丧失视力,生活起居都需要人护理,辩护人请求人民法院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对吴XX酌情从轻考虑,对其能够适用缓刑,使他能回去照顾其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认定上诉人盗伐、滥伐林木数量有误,忽视上诉人滥伐林木自首的情节和盗伐林木的未遂情节和其他罪轻情节,从而导致判决结果过重。辩护人恳请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减轻上诉人处罚。在量刑上,根据云南省相关的量刑规定,辩护人建议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吴XX盗伐林木罪对其单处一万元以下的罚金,对滥伐林木罪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慎重考虑并采纳!谢谢

此致

XX州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XXX律师事务所

张XX 律师

二〇XX年X月XX日

写辩护词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关于态度问题。

辩护人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帮助审判机关弄清案情,从而作出公正判决,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二是关于辩护的内容。

这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案情,突出主要观点,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观点被冲淡。有的应从认定事实上进行辩护,有的应从适用法律上进行辩护,有的则应在适用刑罚方面,有所侧重,或者还应该从别的方面进行辩护。不管从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观点。辩护词写得好坏,不在于篇幅长短,而在于所提出的观点,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是关于辩护词的格式。

辩护词分序言、理由、结论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务,说明开庭前进行活动情况和对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针对起诉的控告,从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和条件来辩护。结论部分,要提出结论性意见,以便使法庭成员明了辩护词的基本观点。现列举实例如下。

从上面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辩护词的问题,相信大家都学会了。对于辩护词来说其实是非常关键的,在日常中如果涉及到此类问题,大家不清楚的话,可以找相关的人员对其进行写,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到华律网寻求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张云江刑讯逼供案辩护词
假冒注册商标案辩护词
民事辩护词范文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事业编职工吸毒开除吗

    2024-04-19199 人看过

    如果他们吸食毒品,通常会面临警告或轻微的纪律处分,例如记过等;而情形较为严重者,可能会受到降级或撤销现有职位的处分;至于情节特别恶劣者,将会被辞退。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如果一方吸毒,在离婚的时候算重大过错方吗

    2024-04-19128 人看过

    然而,吸食毒品行为并不包含于本次讨论范围之内。因此,即便是因某一方当事人涉及到吸毒问题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其对于家庭财产的划分处理方式亦应遵循与其他普通离婚案件相同的法律原则和标准进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14岁的女孩子给钱愿意给看裸照违法吗

    2024-04-18188 人看过

    倘若涉及他人的裸体照片属于公然宣扬色情内容的淫秽物品类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情节严重者有可能涉及到传播淫秽物品方面的刑事犯罪。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贷款不还会坐牢吗

    2024-04-17192 人看过

    通常情况下,若无法偿还贷款,将不会导致刑事责任或被判入狱。此种情形属于金融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民事纠纷范畴,依法不应涉及到刑事处罚。在银行提起诉讼并获胜后,如被告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偿付法院判决确定的款项,那么银行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婚内出轨怀孕犯法不

    2024-04-16156 人看过

    已婚者若与其他非配偶之人以夫妻关系同居并孕育子女,则可被视为犯重婚罪。据相关法律条文指出,有合法配偶身份的个人若实施重婚行为,或者明知他人已存在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严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关于最新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与处罚都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刑法对引诱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关于刑法引诱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盗伐林木罪具体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引诱幼女卖淫罪具体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关于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罪,或者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关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量刑有什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行为人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结果犯。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构犯罪,不予立案。关于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量刑有什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敲诈勒索600万判几年,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敲诈勒索600万判几年,有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敲诈勒索600万判几年 1、敲诈勒索罪判刑标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索要财物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毒驾应该要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毒驾应该要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毒驾的处理方式根据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区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毒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处以行政处罚,具体措施包括十五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禁止申领驾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其戒毒等。 如果毒驾造成了严重交通事故,则以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以刑事处罚。 毒驾指的是驾驶人在吸食过毒品后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由于驾驶人吸毒过后思维必然处于不清晰状态,因此驾驶人毒驾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我国现行法律体制对于毒驾的惩处力度相对不够严厉,在毒驾未造成严重事故的情况下,对于毒驾行为并不进行刑事处罚,而只能通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方式惩处毒驾行为人,毒驾的违法成本很低,导致毒驾行为处于上升趋势。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酗酒醉驾进看守所穿囚服吗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酗酒醉驾进看守所穿囚服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酗酒醉驾进看守所需要穿统一的服装。 《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中没有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着装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管理的需要,必须要穿上统一的识别服装。 但他们毕竟不是囚犯,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受到了行政处罚,因此,拘留所的服装跟看守所的服装颜色上不一样,而且服装背后会有编号。

介绍贩毒1克初犯一般判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介绍贩毒1克初犯一般判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介绍贩毒的,虽然数量不大,但涉嫌贩卖毒品罪,也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关于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都构成犯罪。 贩卖毒品的处罚原则: 1、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贩卖毒品的处罚原则: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会怎么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寻衅滋事检察院不起诉会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检察院是按照逮捕证上的罪名起诉,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