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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延误治疗 构成医疗过失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8 2886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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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江西宁都人廖*英因为身体不适到厦门第二医院住院治疗。第二医院初步诊断廖*英是结核性腹膜炎,治疗了28天后,病情没有好转,廖*英又转到厦门中山医院治疗。中山医院诊断廖*英是胰腺癌晚期。2004年11月,廖*英因患胰腺癌在家中死亡。2005年7月,廖*英的亲属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厦门第二医院告上了法庭。廖*英的亲属认为厦门第二医院误诊,耽误了治疗时间,构成了医疗过错,请求法院判令第二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9110元。

2004年7月31号,廖*英因为身体不适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四医院就诊。174医院给她进行了B超检查,检查显示:中量腹腔积液,胆襄纤维化萎缩并泥沙样结石,胰腺可疑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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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廖*池:就是肚子有点痛,就是有去其他医院门诊的呢就是发现腹腔有积水,有积水之后我们就是为了进一步检查就是找了比较高层次的医院来海沧这边就是来求医求救,具体时间是在2004年8月12日上午来海沧第二医院就诊,经过内科主任诊断后为结核性腹膜炎,并建议第二天8月13日正式住入海沧第二医院治疗。

2004年8月12号,廖*英又到厦门第二医院就诊,厦门第二医院诊断廖*英是“结核性腹膜炎”。

被告厦门第二医院委托代理人:廖*英到我们医院住院进来,我们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措施,一方面我们就是针对她腹水的原因做了一些全面的检查,检查腹水产生的原因,主要就是这个病人检查的情况发现她有腹水,有消瘦,那我们就是针对病因检查,包括做CT,腹部的CT,包括腹水的检查,还有B超的检查,我们就是说尽快地明确病因。

2004年8月13号,廖*英到厦门第二医院住院治疗。同一天,厦门第二医院委托厦门中医院对廖*英的腹水作病理检查,腹水涂片显示:个别间皮细胞,少量淋巴细胞。

原告廖*池:经过十多天的治疗病情没有好转,腹水上午抽了下午又涨,吃也吃不得,吃一点就吐甚至喝水也会吐,人也日渐消瘦,肚子也经常绞痛,我们家人看到病人病情没有丝毫转变,人也折腾得不像人样,心里非常焦急,就问医生怎么会这样,当时我也有强调,我们家属都有强调说会不会被误诊,但是医生总是一句话打发我们,这种病就是这样,要长时间治疗,就是说这种结核性腹膜炎的话要长时间治疗。

2004年8月17号,厦门第二医院对廖*英进行CT检查,CT检查患者胰腺未见明确异常,片内条件下未见明确肿大淋巴结影。廖*英在第二住院期间,厦门第二医院多次为廖*英进行腹水检查,并根据初步诊断的结核性腹膜炎对她进行抗结核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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