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 本案中卫生院对病人的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

本案中卫生院对病人的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8 2835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案情]

原告:胡*宇

华律网

被告:铜山县棠张镇卫生院

2001年5月25日,原告因左上肢砸伤至被告处就诊,诊断为左肱骨折,行石膏固定术,数月后去石膏固定,发现肘外翻。2004年8月19日后到徐州市中心医院、铜山县棠张镇卫生院、铜山县第六人民医院治疗,但病情日趋加重,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在诉讼过程中,铜山县人民法院限被告提供2001年度X线摄片登记本,但被告所提供的登记本在年份上有明显改动,后被告又称所提供的登记本不是X线摄片登记本,且不愿提供2001年度摄片评片登记本。

2004年10月12日原告胡*宇向铜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2001年5月26日,原告骑自行车砸伤左上肢到被告处就诊,经拍片检查后,被告为原告行石膏外固定,数月后除石膏外固定,发现肘外翻畸形,被告让用手按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畸形程度加重。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X光片,但被告称已销毁。综上,由于被告医疗措施失误,造成原告左上肢畸形、残疾,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5000元,其余损失等原告病情稳定后再起诉。被告辩称,原告所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查看资料后未发现原告于2001年5月到本院治疗,原告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既使原告到医院治疗,原告应能预见到并发症的可能,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过程中,原告向铜山县人民法院提供了原告的父母与被告工作人员交涉的录音资料,拟证明原告于2001年5月曾在被告处就诊,法院要求被告的相关人员出庭质证,被告的相关人员未出庭。

[审判]

铜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告为证明与被告存在医患关系提供了原告父母和被告铜山县棠张镇卫生院孙副院长、邵*生、曹*生进行交涉的录音资料,上述院长、医生均陈述原告曾在被告处就医。被告对该录音资料不予质证,视为其对质证权利的放弃。依常理被告应保留X线摄片评片登记本和X线摄片,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因此,应认定原、被告双方存在医患关系,被告在限期内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原告的诊疗、护理符合医疗原则,不存在过错。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应推定被告在对原告的治疗、护理中存在过错,被告应赔偿原告的相关损失,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因其治疗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人身损害而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和交通费,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赔偿其营养费,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于2004年12月11日判决如下:

被告铜山县棠张镇卫生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胡*宇医疗费7.5元,交通费111.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诉讼费450元,原告负担400元,被告负担1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铜山县棠张镇卫生院不服,提出上诉称: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录音资料,声音不清,无法辨认真伪,该证据存在疑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举证责任分配不当,本案系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证明医疗关系存在这一事实,应由被上诉人负举证责任,在此基础上才能由上诉人证明被上诉人的损害后果与上诉人的医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而不应要求上诉人提供2001年度X线摄片登记本来帮助被上诉人完成举证责任。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为证明2001年5月曾因左臂骨折,在上诉人处就诊,经上诉人治疗后出现左臂外翻,左臂无力的病症,在与院方进行交涉时,对当时的谈话内容进行了录音。对该录音内容的真实性,一审法院要求院方人员出庭质证,而院方放弃了对该项权利的行使,应视为对录音内容真实性的认可,根据录音治疗记载,可以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医患关系的事实。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病症既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又不能举证证明其医疗行为与被上诉人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对被上诉人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适用法律上并无不当,所作的判决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于2005年3月24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医疗纠纷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王伟凡律师 四川成都

本人有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债务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

    2024-04-16187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登记包括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

  • 医疗事故鉴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317 人,获好评率 100%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呢

    2024-04-12130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 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

    2024-04-12137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问题带来帮助。一、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定义不同。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

  • 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如何划分

    2024-04-10145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如何划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如何划分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其中最严重的是一级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

    2024-04-09165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1、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的,应当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2、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

  • 医疗事故鉴定书一般45天就能出具,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

  • 植物人或者重度智力残疾在法律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其配偶有遗弃、虐待等严重损害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比如子女、父母按照特别程序变更监护关系。关于智力残疾人可不可以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效是1年。当事人自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关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效是多久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一般属于轻伤一级的情况有: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关于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成年销赃可能要判刑,如果其已满十六周岁,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销赃是收买、变造或代为销售赃物取利的行为,一般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关于未成年销赃是否要判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等。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关于对医疗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

如何界定医疗失误的范围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界定医疗失误的范围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何界定医疗失误的范围 在对行为主体的分析方面,我们明确医患纠纷中的责任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这些责任方主要涵盖了医疗服务机构以及经考核合格并得到卫生行政机关正式批准或者公认,从而获得相应从业资质的各层次、各领域的卫生技术人员。 除了以上两个重要因素之外,医疗过错的责任方还必须展示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的粗心大意或者失误。 而要构成这样的过失行为,还必须要产生违法性的后果,这一点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此外,这种行为也必然发生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之中。

医疗事故鉴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

医疗事故如何区分一级二级和三级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如何区分一级二级和三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标准是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二、右手食指医疗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双腿筋断一根能鉴定轻伤吗 算轻伤。 分为四个等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在私立医院被骗了怎么办

邓世华律师27分钟前回复:

为什么呢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