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侵权责任 > 一般侵权 > 财产侵权 > 恶意中伤公司属于什么侵权

恶意中伤公司属于什么侵权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3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为了取得竞争的优势,会采取一些非法的手段恶意中伤企业,造成企业的声誉受到影响,这种不法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是比较大的,那么恶意中伤公司属于什么侵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恶意中伤公司构成什么侵权

对公司的声誉进行恶意中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侵犯的是公司的商业信誉权,侵权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华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根据以上条例,在遇到他人恶意中伤后可以报警处理,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诋毁商业信誉行为

1、行为主体:

(1)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2)其他经营者如果受指使从事诋毁商誉的,可以构成共同侵权;

(3)经营者利用新闻媒体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誉时,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方式上,有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如果发布的消息是真实的,不构成诋毁商誉。

3、主观心态为故意。法条的用语“捏造、散布”,即说明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过失不构成“诋毁”。

4、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如果捏造、散布的虚假事实不能与特定的经营者相联系,商誉主体的权利便不会受到侵害。

5、需注意“对比性广告”这一宣传方式。对比性广告是以市场上所有的同一类竞争者为诋毁对象。此时应认定为商业诋毁行为,因为其仍然属于诋毁对象特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对公司的声誉进行恶意中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侵犯的是公司的商业信誉权,侵权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4133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造谣中伤可以报警吗
造谣中伤如何处理
哪些行为不构成诽谤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 租的房子冰箱坏了谁出钱维修

    2024-04-18110 人看过

    自然损耗,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是外力损害导致冰箱损坏,则由租客自己负责维修。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房屋装修损害赔偿协议

    2024-04-162181 人看过

    许多家庭装修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各种问题导致纠纷不断,而装修合同则是装修甲方和乙方维护的凭证。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相关的资料规定,向对方需求相应的赔偿,严重的可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房屋装修损害赔偿协议?下面就让华律

  • 家里装修给楼下带来损失应该谁负责任

    2024-04-1618445 人看过

    买了新房子我们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房屋装修,如果你家装修时,不慎出现跑水或其他什么小装修事故,致楼下或邻居家因此遭受损失,那么该由你来赔偿,还是给你家装修房的施工方赔偿?法院对于这样的装修引起的损失谁负责赔偿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

  • 室内装修污染可以找装修公司赔偿吗

    2024-04-1611284 人看过

    买了房子肯定会装修房子,但是装修房子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由于装修房子的专业团队的技术与职业道德不一致,就会导致室内污染问题。那么,室内装修污染可以找装修公司赔偿吗?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来告诉你吧!【网友咨询】入住新房,但是发现室内装修污染严重

  • 室内装修污染,装修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2024-04-1611190 人看过

    ?购房者为了居住舒适,都希望将房屋装修的漂亮,与众不同,因此会请专业的设计人员和装修团队进行设计和装修。那么,当发现室内装修污染,装修公司承担什么责任?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用一则案例来告诉你吧!【案情简介】甄某在2024年9月购买了一套房屋

  • 财产侵权条款: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关于财产侵权条款有哪一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首先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数额,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数额进行确定,如果难以确定的,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关于职务侵权财产损害是如何计算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由海关予以没收;没收后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用于公益事业的用于公益事业;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关于被认定侵权的扣留货物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关于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软件侵权的界定是:如果行为人有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行为,或者有未经许可改、翻译其软件等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的,属于软件侵权。关于软件侵权怎样的界定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财产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纠纷。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包含财产权。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关于财产损害纠纷书是否是属于侵权类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财产损害的表现方式是财产权价值量的贬损、减少和灭失。虽然财产权价值量的贬损、减少和灭失最终表现为被侵权人财产拥有总量的减少,但原则上只计算特定财产即受到侵害的财产的损害,而不计算被侵权人拥有的全部财产损失。关于财产损害的表现方式是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网上购物是假货怎样可以报案吗

法律顾问律师42分钟前回复:

关于网上购物是假货怎样可以报案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网上买到假货,属于消费纠纷,不属于警方职责管辖范围。 可以向网站客服进行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认定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认定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 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 比如,说某人是个小偷等。 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等。 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 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 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 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 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 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树木影响到自家可以私自砍伐吗

法律顾问律师54分钟前回复:

关于树木影响到自家可以私自砍伐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树木影响到自家不可以私自砍伐。 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邻居的树木遮阴严重影响到本人的生活生产,首先应该和其协商,通过正当的途径进行解决,在未经邻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砍伐树木,造成他人损失,本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受到人身损害怎么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56分钟前回复:

关于受到人身损害怎么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怎么界定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怎么界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