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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3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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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而在离婚的时候很多都对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比如工资、房产等等,在法律上对共同财产也做了标准,那么,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是什么?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大家进行阅读。

夫妻共同财产适用范围

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适用处理现实夫妻财产关系的夫妻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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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夫妻没有约定财产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夫妻财产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是法定夫妻财产制。但是,如果夫妻订立了有效的财产关系约定,则先按约定处理;只有当夫妻财产约定无效或没有约定的财产,才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我国《婚姻法》第l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l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定夫妻财产制强调三方面:

1、夫妻共同共有始于婚姻成立之时。婚姻的合法缔结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开始的标志。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全部财产和收入,但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生效时止。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因故分居期间或者离婚法律文件生效前所得的财产,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3、共有的形式是夫妻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区分份额大小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而不考虑各方对共有财产积累的贡献大小,实际开支多少等。

夫妻共有财产的特点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已经在本文介绍,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清楚之后就可以平均分配,要是对方有藏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或是财产分配上有比较大争议的问题,可以来华律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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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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