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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9 43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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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投资私募基金是为了获取更高的回报和效益,自然就会关心收益的分配以及收益带来的回报等,需要弄清楚之后再投资。在看到私募基金投资回报不错后也想要尝试,私募基金收益分配模式有哪些?听听华律网小编的说法。

私募基金有哪些收益分配模式?

(1)本金优先返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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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金优先返还模式下,基金并不是就单个项目来进行利润分配,而是将所有项目的利润进行统一计算。基金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基金的回报首先返还给LP以清偿其全部本金出资(包括对项目投资的出资,管理费出资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的出资);

2、如果基金的内部回收率不超过优先回报率,则GP不会得到任何提成收入,基金的利润在返还LP全部本金后,余下部分将按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率是基金GP在基金成立时向投资人承诺的投资回报率。美国基金业内惯例是,优先回报通常为8%的年复合率,值得一提的是,和中国不同,美国是一个基本利率很低的国家。如果基金的IRR高于优先回报率,则投资人将会得到基于其全部本金计算的优先回报。

3、投资人获得优先回报后,GP通过追补条款会获得其LP优先回报部分上获得的20%的提成收入。

4、所有剩下的基金利润在GP和LP之间以20%和80%的比例分配。

(2)项目分配模式:

美国的投资基金多数使用按项目分配的模式,所以这种模式又俗称l(相对于本金优先返还模式的而言)。然而,随着近年来市场环境的恶化,这种收益分配模式受到不少挑战。美国机构投资人协会发布的私募股权投资原则中认为最佳的基金利润分配模式是本金优先返还模式。这一原则为机构投资人在与GP的谈判中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此外,由于市场环境的原因,基金募资越来越艰难,基金经理在面对机构投资人的时候,谈判能力大不如前,在很多经济条款上,包括基金收益分配模式上不得不听取LP的意见。

按项目分配模式有不同的做法。严格的按项目分配模式是GP单独核算各个项目的利润和亏损。一旦LP收回某一个项目的出资和优先回报后,GP就可以收取提成收入。假设基金同时投资5个项目,当一个项目出现收益后,GP即可收取提成收入,无论其他项目是否亏损。在这种模式下,GP会失去处置亏损项目的动机。

另一种较为常见的按项目分配模式是计算基金所有已实现的盈利和亏损。这一模式下,基金的收益首先用以偿还LP在所有已经退出的项目中的出资和优先回报,如果有某项目出现亏损,则下一个盈利项目需要首先填补这个亏损,再去计算可能有的优先回报和GP的提成收入。

相对于本金优先返还模式来说,按项目分配模式对于GP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GP将会较早获得提成收入。然而,视基金各投资项目的盈亏程度而定,这种方式有可能使GP获得比约定的提成收入比例更多的提成收入,因此在基金解散时需要计算基金全部项目的总体利润,以判断GP实际收取的提成收入是否超过其应得的提成收入。对于投资人来说,按项目分配模式的风险在于GP可能不愿意,或者处于种种原因不能够向基金返还这部分额外的提成收入。投资人在基金法律文件中可以运用GP回拨机制(GPClawback)令GP向基金返还这部分额外的提成收入。回拨机制较为复杂,而且通常结合预存账户和基金经理个人连带担保一起运用。

如何选择期货私募基金

1、收益率。

判断基金的成绩,不能追求收益率越大越好。一般而言,年均20%-50%的收益率是可以长期稳定取得的,偶尔超过100%的收益,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有基金声称能长期保持每年100%的收益率,这显然是不可信的。因为世界首富巴*特的年均回报率仅为26%,他保持了40年,就成为了世界首富。一夜暴富的念头不能在期货市场生存。

2、回撤率。

资金曲线震荡的幅度很重要。正常的回撤率一般在总资金的30%以内。如果某资金曲线回撤超过50%,那么显然是过大了。

3、增长性。

增长模式是否能不受规模、品种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有些操作方法只适合较小规模的资金。当达到一定规模,便无法继续增长。

4、核心竞争力。

基金能够长期平稳增长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基金经理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如果有人说,这个人对行情"看得准",那你就要小心了。对行情的预测永远不能成为基金经理的核心竞争力。

成熟的基金经理应该有自己的交易系统。有一套属于自己独特的东西。以及对交易系统完善的维护和执行。

对一个做什么投资都失败的人来说,可能最怕的是期货,因为单位时间里期货亏损的强度和速度是最快的。股票可能年亏100万,期货可能1个月就亏了10万。其中的差异在于杠杆,如果坚持只拿15%的资金进行期货交易,那么你永远亏不了全部本金。问题就在于,交易过程中杠杆越来越大,风险的强度也就大了。

私募基金有哪些收益分配模式?提醒大家投资私募基金是需要谨慎,它不一定能够如你的所愿给你获得相应的回报,别将全部身家都放入私募基金里。对私募基金收益的影响因素你还有疑问,为了对自己有利最好与华律网律师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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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仲裁对公司有什么影响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仲裁对公司有如下影响: 1、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会决定受理或者不受理,对于受理的,会在自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也就是说,劳动仲裁最多六十日结案; 2、申请了劳动仲裁,自劳动仲裁裁决收下达后,在法定期限 内,用人单位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基金交易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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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资款是否具有债务抵消的效力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权出资款是否具有债务抵消的效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权出资款是否具有债务抵消的效力 解答咨询:根据我过现行的法律法规,股权出资款项不能被用于抵消负债。 如果某位股东因债务问题需强制执行股权的情况下,该股东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合法地将股权转移向他人,用以出售股权所得的资金偿还欠款。 根据如下法律条款可获得确认: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允许使用诸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以货币估值且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入股;以下几种类型的财产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禁止被用作出资的:对那些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应进行合理评估,核实其实际价值,不能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估估算。 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所规定的情况下,必须予以遵守。

公司无财产能够执行法人家庭财产吗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无财产能够执行法人家庭财产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能够有家庭的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法人只是一个组织不存在有家庭的问题。 对于公司无财产可以执行的,一般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家庭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承担,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家庭财产: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 2、属于合伙企业的。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3、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中存在过错导致企业产生损失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1)对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一些从事特定行业的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国有关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这类行业,应符合这些特别规定。 (2)对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间比例的规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有如下规定: a)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b)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 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c)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 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d)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 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e)如果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特殊情况而不能按上述规定执行时,可向商务部提出申请报告,由商务部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3)对出资期限的规定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合同、章程中及外资企业在章程中必须明确出资期限,如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审批机构不给予批准,登记机构也不给予核准登记注册。 根据《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破产办属于哪个部门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破产办属于哪个部门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破产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只有符合破产条件,法院才会裁定受理。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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