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遗赠 >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什么限制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什么限制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17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赠与人是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赠与行使撤销的权利的,这在法律上面是有着相关的规定,受到需要的限制的,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什么限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的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华律网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少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撤销权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在赠与的财产未交付时,赠与人可以拒绝赠与;在赠与的财产交付后撤销赠与的,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撤销权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所谓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是指赠与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对于此类性质的赠与,若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不利于倡导扶贫济国的社会风尚,所谓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习与,是指赠与目的的是为了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于无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属,因抚养而为之赠与等,如对于无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属,因抚养而为之赠与等,限制这种性质赠与任意撤回权的目的也在于此。

此外,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得撤回,其主要原因在于赠与人对赠与已作过深思熟虑,并非贸然应允,故应使其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并且公主是由国家机关所实施的,具有权威性与较强的证明力,不应由当事人随意否认其效力,对于是否只有未经证明的赠与才能撤回,各地区的立法也不一致,如既使赠与采用书面形式,赠与人也可以予以撤回,惟有当赠与采用比书面形式要求更高的公证时,赠与人才不得行使撤回权,这一体现了弱化赠与合同效力的价值判断的立法修正得到了学者的认同,如无偿契约不符合均衡正义,在义务人未履行前,效力愈弱愈好,对于书面赠与亦得撤销的结果,自是乐观其成,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般赠与中,只要符合上条件,任意撤回权即可行使任意撤回权,则不能一概而论,在附负担赠与中,由于负担并非对价,由此一般认为,附负担赠与仍属无偿、单务合同,又由于附负担赠与仍为赠与,以赠与人履行赠与为制度的重心,据此,赠与人有先为给付的义务,因此,在赠与人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尚不得任意撤回或请求受赠人履行。

合同法中的撤销权行使的时间有1年和5年,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的规定:

如果所订立的合同存在撤销的事由,而且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当事人要主张撤销合同的,则应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在此一年的除斥期间没有主张的,则其撤销权消灭。

如果虽然存在合同撤销事由,但债权人不知道的,则债权人如果在该撤销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内知道的,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如果过了五年仍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该撤销理由,债权人的撤销权均消灭。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1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2)有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第二,应当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第三,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继承人或监护人撤销赠与的条件

第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3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

从上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任意撤销权在赠与之后受到哪些限制,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做出相应的赠与意思的时候,一定要多家考虑,慎重思考清楚,不然后期很有可能会带来一些困扰,更多关于赠与撤销的法律问题,大家也可以到华律网咨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婚前房产赠妻子离婚时反悔要收回
赠与合同撤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2024年房子未完成贷款可以赠予吗

    2024-04-12118 人看过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过程中,直至房产的贷款得到全额偿还前,房产的权属都无法实现合法的过户手续。这主要是由于未偿贷款意味着房产仍然处于作为贷款抵押品的状态,其所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吗

    2024-04-07129 人看过

    如果在这个阶段之后父母再为双方购置任何形式的房产上有所出力或付出,那么准确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市场各方之间的协商与共识,约定明确的时候自然遵照此约定执行,若是未有明文规定或此类合约表述模糊不清,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即按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来执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024-04-01150 人看过

    赠与合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律规定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附义务的赠与,则赠与人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需要对瑕疵负责。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赠与合同不承担...

  •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吗,离婚怎么处理

    2024-03-31162 人看过

    假如这套房产只是父母单方面指定赠送给子女中的某一方,那么此房产即为该名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过程中便不涉及到对此部分财产的分配问题,仍然保留原状归属于接受赠与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夫妻赠与财产怎么认定

    2024-03-29167 人看过

    夫妻之间的赠与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夫妻赠与财产怎么认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不是直系亲属能赠与。赠与是没有限制对象的,只要是基于自愿的意思赠与的,且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即是有效的,无论是不是直系亲属都能作为赠与人或者赠与的对象。关于不是直系亲属能否赠与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赠与合同,能够附条件。如果赠与合同附条件的,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来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则赠与人可以撤销对其的赠与。关于赠与合同是否能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证明父母赠与一方的,可以通过父母的陈述进行确定,因为赠与的财产在赠与之前是属于父母所有的,父母有权利将其赠与一方或者双方。关于怎么样证明父母赠与一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屋赠与公证的办理程序: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受理。关于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女儿,但是有条件。即女儿与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户口必须在同一村,其次是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赠与才能生效。另外,在房屋变更登记之前还可以撤销赠与。关于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女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表示需要在60日内做出。关于受遗赠人放弃遗赠需要在多久内做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关于遗赠有效期过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死者生前欠下债务,但又无法定继承人,该如何偿还的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死者生前欠下债务,但又无法定继承人,该如何偿还的问题 关于遗产的问题,如果死亡者在去世前曾负债,尽管他们拥有遗产却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即使有人继承,但也没有人接受遗赠的情况下,这部分遗产就变成了无主财产。 这种既无继承人又无受遗赠者的遗产将归属国家。 另外,如若亡者在世时为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之一,那么该遗产则会归其所属的集体组织所有。 当涉及到亡者生前所负的债务时,应该优先从其遗产中获得清偿。 对于享有债权的人士而言,可以尝试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怎么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首先,外国人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那么双方是需要一起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外国人需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家庭问题

宋晓雪律师13分钟前回复:

您好 婚姻家庭具体需要咨询哪方面呢

继子女关系的终止条件主要是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2、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 3、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因离婚或生父母死亡而终止时。 4、继子女经生父母同意被继父或继母收养的情况。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