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纠纷 > 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0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大城市中房屋租赁很普遍,特别是在城市打拼的外地人口,大多会通过租房的方式来拥有短暂的住所。在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为了彼此的信赖程度都需要各自提供些资料,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出租人

华律网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个人房屋出租需要哪些手续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下列内容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上文中小编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房屋租赁双方提供的资料必须要是真实,要是发现资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当事人是要依法被追究责任。在华律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房屋租赁时双方发生了纠纷怎么解决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合同纠纷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房屋租赁税率
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大全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引用法条: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房租滞纳金收取标准

    2024-04-191114 人看过

    滞纳金不属于房租逾期支付收取的范围,因此也就不存在房租滞纳金收取标准了。关于房租滞纳金收取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94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续签

    2024-04-191051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续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租付一押一是合法的吗

    2024-04-191341 人看过

    房租付一押一经双方达成合意是合法的。付一押一是在租房时先交纳一个月的房租,再交纳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在退房时予以返还。付一押一应当属于合同约定条款,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关于房租付一押一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协议

    2024-04-191420 人看过

    房屋租赁协议需要写明以下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协议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怎么处理房租租赁纠纷

    2024-04-191342 人看过

    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方式分别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进行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关于怎么处理房租租赁纠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门面出租合同指的是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也是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门面出租合同时要仔细约定合同内容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关于什么是门面出租合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法律没有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保管期,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房屋租赁期限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确定的但是最长期限是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多长时间的保管期限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比例具体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为订立日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时间的,约定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一般以订立日期为生效时间。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订立日期是否就是生效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长期租赁房屋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违约金是租房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租赁房屋合同中的违约金的数额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关于长期租赁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房屋租赁纠纷一般不可以找派出所解决。房屋租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的受案范围。涉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处理。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派出所解决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网上定制的商品是不退不换合法嘛?

陈亦鋆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定制的不好退换

合同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合同主体变更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主体变更手续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合同的变更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变更。 因此,合同变更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2)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你好,我想问商家长时间不发货,可以起诉吗

苏万清律师19分钟前回复:

你好,你把具体的情况详细说一下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