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法 > 刑法罪名 >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 非法拘禁轻伤怎么判刑

非法拘禁轻伤怎么判刑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1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非法拘禁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为,在我国原则上只能由司法机关按法律的规定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是没有权利限制其他人身自由的,所以非法拘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那么非法拘禁轻伤怎么判刑?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非法拘禁轻伤如何判刑

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时,对被拘禁人进行殴打,造成轻伤的,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也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

华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的特征有哪些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非法拘禁罪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只有依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其自由权,除此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行为会产生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产生的故意行为。

三、造成轻伤怎么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的第1款当中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关于赔偿的项目和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非法拘禁轻伤判刑”问题进行的解答,对他人实施非法拘禁时,对被拘禁人进行殴打,造成轻伤的,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也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进行数罪并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多长时间算非法拘禁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何种情况成立非法拘禁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小三生子算重婚罪吗

    2024-04-19134 人看过

    认定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其主体应该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且明确知道对方已婚的事实;另外,犯罪的客体也是我国主张的一夫一妻制婚姻法规。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没结婚算重婚罪吗

    2024-04-19141 人看过

    若他/她在此基础上再婚或者和其他异性共同生活,并且以夫妻名义示人,那么此人便可能构成重婚罪。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那些在明知另一半已婚并拥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然与其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公开进住共同生活的行为,也会面临被判定为重婚罪的风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男的结婚了,有老婆孩子,在外面骗别的女孩子怀孕了,犯法吗

    2024-04-19180 人看过

    针对婚外恋这种行为模式,中国法律条文中并无明确记载和规定。如果由婚外情引发诸如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公民婚姻自由权、伤害未成年婴儿、杀人等恶劣情况发生,相关人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强迫劳动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2024-04-191069 人看过

    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主观上,我们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关于强迫劳动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婚内强奸判多久

    2024-04-191409 人看过

    婚内强奸的判罚标准:经过人民法院审查,认定一方构成强奸罪的,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因为婚内强奸的认定有难度,在发生婚内强奸的情形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关于婚内强奸判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律师详细为你解答。

  • ​强奸罪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关于强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关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因相邻权纠纷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如果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的主张,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相邻侵权诉讼是否要半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故意伤人轻伤的赔偿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损失。并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关于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拐卖儿童罪判决书如果对方没有提起上诉,生效日为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生效。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关于拐骗儿童罪判决生效在什么时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不让探视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且是不可以附条件的义务。无论是否探视子女都得支付抚养费。关于不让探视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指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指使他人杀人应该如何判刑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指使他人杀人应该如何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些人之所以会杀人,是受到他人指使,别人用金钱或是其他的方式指使自己杀人。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抓了之后,也会供出背后的主谋,很多人也会对其背后的主谋怎么样定罪、判刑有疑问。 按实际情况,指使他人杀人,这种一般称为教唆犯,与杀人者按故意杀人罪共犯处理。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并且指使者一般还会被认定为主犯。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刑法罪名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寻衅滋事罪主犯赔偿标准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寻衅滋事罪主犯所支付的赔偿款,与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有关,虽然寻衅滋事罪属于刑事案件,但是赔偿款属于民事赔偿范围,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

无证驾驶犯什么罪?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证驾驶犯什么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单纯的无证驾驶,没有发生其他情形的,只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2、只需要接受行政处罚即可;但是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死亡,并且是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 3、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里大损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 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判几年刑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判几年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自诉程序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诉讼法自诉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 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和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刑法规定的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 对于这些案件,只有被害人或者在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提起告诉时,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碍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对于上述所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 司法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第3类案件,从性质上说本来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若成为自诉案件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2)被告人侵犯的是被害人自己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 (3)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并已经作出书面决定如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