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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聊天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761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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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通信科技的快速发展,现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不再是以前那些面对面的交谈,或者是写信的方式,现在我们的电子交流软件有很多,很方便大家随时进行交流,比如社交平台。那么社交平台聊天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吗?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社交平台聊天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吗

社交平台聊天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三条 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

(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

(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

(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

(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

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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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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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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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多少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行为,通常包括在交通要道上聚众长时间停留,堆积物品或设置障碍物,封锁出入通道,阻断交通,聚众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堵塞、秩序混乱;毁坏公共交通设施;以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维护交通秩序等等。 那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关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需要注意的是:构成此罪,要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且行为人必须是首要分子。 缺少其中的一项,情节较轻,或者属于一般参与者,则属于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构成本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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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团伙作案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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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问,团伙作案怎么认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具备下列基本特征的,属于团伙作案: (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 (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开车撞死人无论谁的责任是不是都要坐牢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开车撞死人无论谁的责任是不是都要坐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开车撞死人不是一定要坐牢的,是否要坐牢根据事故人的责任比例来决定。 根据规定,交通肇事导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造成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了犯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容留他人吸毒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容留他人吸毒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 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 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者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者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等,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量刑方面,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贩卖游戏道具是什么罪,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贩卖游戏道具是什么罪,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贩卖游戏道具是有可能会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主要就是根据犯罪的行为方式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是属于贩卖正常的游戏道具的话,是不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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