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
明确判断电子证据真实性的“高度盖然性”标准的必要性广义的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这里的电子必须具有电的、数字的、磁性的、无线电的、光学的、电磁的以及类似的特征,其一般必须借助于计算机和其他类似设备生成、记录、存储、传递。常见的电子证据分为三类:一是电子通讯中的电子证据,如电报、电话、传真资料。二是封闭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证据,如单位内部局域网中的电子文件、数据库、传统电子数据交换等。三是开放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证据,如因特网中的电子邮件、开放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公告板、电子聊天资料等。由于电子证据具有对高科技物质介质的依赖性,如对计算机的硬盘、软盘、光盘等的依赖性,有时也是导致其不真实的原因,如误操作、病毒、软件或硬件故障、突然断电、计算机通信网络出现故障等会造成电子信息内容的改变。另外,电子证据具有易被破坏性,如电子证据在生成、存储、传送与接收、收集等诸环节都可能被改变,且被破坏后往往不留痕迹,因此影响电子证据真实性的因素很多,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往往就成为认定电子证据的关键。
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性时由于受电子知识以及诉讼时间的限制,往往审查所有影响电子证据真实性的因素是不可能的,这时就需要根据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标准来审查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将电子证据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电子证据真实性的标准不一致。有人认为必须排除任何疑点才能认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还有人认为认定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完全靠自由心证,不需要证据规则的制约。
二、国外有关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真实性标准的立法
加拿大《1998年统一电子证据法》第5条“完整性推定”规定了对己方、对方和第三方储存的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的判断标准。对己方储存的电子证据一般情况应提供计算机系统处于正常状态的证据。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得的电子记录被推定具有可靠性。因为假如它是不真实的,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机会表明其不可靠、并驳斥该推定,因为此人比任何其他人更了解自己的记录保存系统。因为第三人与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推定第三人在日常工作中独立的电子记录具有真实性。菲律宾《电子证据规则》规则7“电子文件的证明力”第2条“信息与交流系统的完整性”也作了类似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草案)》(1999)第5条“完整性的推定”规定:若使用了能保证数据电文没有变化的安全程序或电子签名,一般情况下,可以推定该电子证据是真实的。根据印度《1999年信息技术法》修正后的印度《1872年证据法》第85C条规定“如果数字签名证书为签名者所接受,则除相反事实获得证明外,法庭应当推定,数字签名证书上列出的那些信息,除签名者指明未予审核的信息外,均是准确的。”该法第81A条还规定若电子记录满足了法律规定的形式,则法庭应推定其真实性。
以上国外立法运用推定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设立了判断电子证据真实性的“高度盖然性”的判断标准。
综上所述,对于电子证据我们一定要保证它的真实性,这样才有法律效力,如果通过其他手段伪造证据的话,一经发现是必定要严肃处理的,对于诉讼也是非常不利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手续,文字手续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关于“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的问题,华律网下文为您解答。一、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劳动合同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在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劳动者要想有效维权,证据的提供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呢?如果发生的是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纠纷,那么在辞退纠纷中劳动者如何举证?对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将为您揭晓其答案。一、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是什么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3、仲裁处理。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3、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关于“如何解决劳动纠纷劳动纠纷案件要提供哪些证据”的问题,华律网下文为您解答。一、...
劳动合同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在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劳动者要想有效维权,证据的提供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呢?如果发生的是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纠纷,那么在辞退纠纷中劳动者如何举证?对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将为您揭晓其答案。一、劳动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
笔者最近办理过一件合作施工案件、一件合伙纠纷案件,虽然案件类型不同,但适用的举证责任分配是一致的。特发帖与诸位分享。甲、乙公司合作施工某工程,甲为实际施工人,乙公司为对外名义施工人,所有的合同原件、账目均在乙公司处。工程完工后,乙公司收到工
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录音对象必须是本人与承担义务的一方的讲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录音应当未做技术处理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关于录音证据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视听资料在查证属实后具有证据效力。法定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所有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关于如何判定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若想推翻录音证据,可以从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从录音形式上和录音关联性等方面考虑。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关于怎么推翻录音证据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当事人可以通过截屏然后打印的方式呈现出来,然后递交给法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有质证的程序,所以不能伪造聊天记录。关于聊天记录是不是证据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走私犯罪的证据种类主要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关于走私犯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当事人要证明该债务是赌债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债务凭证等证明,赌博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因为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该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可以不予偿还。关于当事人如何证明是赌债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伪证的主要方式有:对案件事实做虚假陈述;对有关证据做虚假辨认;伪造证据;故意做虚假翻译等。伪证者在主观上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伪证者明知其虚假证明、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隐匿重要证据而为之。关于伪证的方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