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 > 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万,工伤评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万,工伤评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70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是在我们工作的时候却很容易把我们的眼睛弄受伤,这个时候我们不但要及时就医还要及时申报工伤,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万,工伤评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眼睛工伤9级能赔多少万,工伤评级鉴定标准是什么”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具体需要看个人的工资情况以及当地的标准。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华律网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三、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四、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五、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六、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七、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八、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九、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眼睛工伤等级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7)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6)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7)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8)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9)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11)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12)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2;

13)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8;

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9)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八级: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九级:11)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1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十级: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工伤赔偿的期限是多久
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特邀律师:
王伟凡律师 四川成都

本人有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债务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

    2024-04-16187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登记包括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

  • 医疗事故鉴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317 人,获好评率 100%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呢

    2024-04-12130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问题带来帮助。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 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

    2024-04-12137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问题带来帮助。一、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定义不同。医疗差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给病人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了...

  • 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如何划分

    2024-04-10145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如何划分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如何划分医疗损害鉴定责任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其中最严重的是一级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

    2024-04-09165 人看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评残标准是:1、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的,应当认定为一级医疗事故;2、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

  • 医疗事故鉴定书一般45天就能出具,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

  • 植物人或者重度智力残疾在法律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其配偶有遗弃、虐待等严重损害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比如子女、父母按照特别程序变更监护关系。关于智力残疾人可不可以离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效是1年。当事人自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关于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时效是多久时间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一般属于轻伤一级的情况有: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关于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成年销赃可能要判刑,如果其已满十六周岁,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销赃是收买、变造或代为销售赃物取利的行为,一般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关于未成年销赃是否要判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等。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关于对医疗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

关于四级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残疾赔偿金额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四级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残疾赔偿金额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四级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残疾赔偿金额 关于四级医疗事故的赔偿额问题,我们应该认识到,它的具体数额是由诸多因素共同决定。 首先,我们要关注的是医疗费用部分。 医疗费用应以治疗医疗事故引起的人身伤害所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为准绳计算,是根据真实的票据支付,唯独不理包含原有疾病的治疗费用。 如果患者在结案之后仍然需要继续接受治疗,那么接下来的治疗费用则按照本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药品使用范围以及诊疗项目等条件来计算,并实行一次性的支付方式。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误工费问题。 这个费用主要以去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准。 也就是说,如果患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就应该以他因生病而减少的固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如果收入高出当地上一个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就要按照三倍的计算方法来计算; 相反,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要按照上个医疗事故发生地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准。 此外,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专人照顾时,陪护费也要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饮食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则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公共部门一般的出差食宿补贴标准确定。 最后,交通开支和住宿开销也是我们需要计算在内的。 这两项费用都应该基于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性质来计算,并通过实际支付凭证进行核准。 住宿费用的计算则要参考医疗事故发生地公共部门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贴标准,同样也需要提供支付凭证才能获得批准。

医疗事故鉴定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

医疗纠纷协议书须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生效

法律顾问律师49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疗纠纷协议书须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生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纠纷协议书须满足哪些条件方可生效 医疗纠纷调解达成的相关协议,只有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才会被认为是有效的:,相关行为人必须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内容必须经过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 再者,其执行不能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也不可违抗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 ,如果存在下列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形时,医疗纠纷调解达成的相关协议均被视为无效:即(1)协议方通过欺骗或胁迫等不当手段,导致协议约定内容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2)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甚至第三人利益,(3)协议表面形式合法却实质掩饰了其非法目的,(4)协议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以及(5)协议直接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使用欺诈手段使得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协议,受到欺诈的一方可据此向法律机关申请撤销该协议。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特别明确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需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行为人应拥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表达的意思应该真实以及协议执行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且不许违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做医院医疗事故鉴定。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 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三、法院要求鉴定的。 根据中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都没有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而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做事故纠纷的,那么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要求,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医疗纠纷鉴定规定有哪些内容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纠纷鉴定规定有哪些内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有: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情形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情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如宣扬别人婚恋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间安装监视设备,私自拆开他人信件了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属于违反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 3、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4、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5、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侵权人承担哪些责任《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害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此规定可以看出,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且后果严重的,受害人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情况,要求侵权人承担五种责任:一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二是要求侵权人恢复名誉;三是要求侵权人消除影响;四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五是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精神损失费。 在致残疾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叫残疾赔偿金,在致人死亡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叫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