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利用 > 土地使用权 > 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1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我们国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在一些人们中手头上拥有的土地也越来越多,那么很多人就会进行出租,赚取一定的金额,人们所常知道的是土地的使用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那么对于出租的土地是谁交税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说明一下关于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

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但在实践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缴纳,那由出租人先缴纳后再向承租人收取。

华律网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例」**钢材进出口公司拥有自用房产原值600000元,允许减除20%计税,房产税年税率为1.2%;小汽车2辆,每年每辆税额300元;载重汽车3辆,计净吨位15吨,每吨年税额60元;占用土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为6元;税务部门规定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季末后10日内交纳,1月31日计算本月份应交纳各项税金。

月应纳房产税额=5760/12=480(元)

月应纳车船使用税额=3300/12=275(元)

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1500×6/12=9000/12=750(元)

根据计算的结果,提取应纳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1505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480

应交税金——应交车船使用税275

应交税金——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750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哪一方承担出租土地使用权交税义务”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1286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正)》第二条
  • 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

    2024-04-113037 人看过

    一些人租住了几十年的土地,后来自己也在租住土地上面建造了房屋,比如用来开设酒店或是工厂经营等等,房屋建造好之后很多人就会担心它的归属问题,毕竟土地不是自己,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华律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可以在租的地上盖房子吗?可以。土

  • 单位和个人“假租真征”土地和房屋属于违法行为吗

    2024-04-11176 人看过

    单位和个人“假租真征”土地和房屋是否违法?“假租真征”即表面上看,是以承租的形式,临时占用土地,实质上却是在规避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农用地转用的总量控制制度、征地审批程序,从而达到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搞非农建设。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

  •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2024-04-03148 人看过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2024-03-20183 人看过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则是针对特定主体的,如国有土地使用者和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后者通常是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获得的。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咨询,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 购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去办理

    2024-01-15287 人看过

    土地应该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了,在我国,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是有使用权没有有所有权,所以说在土地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到期,这时候需要进行续费的。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购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去办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购房土地使用证的办

  • 法律规定商用土地使用权是4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一律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关于法律规定商用土地使用权是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怎样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确认土地使用权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确认土地使用权有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两种形式。关于如何确认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关于关于农业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关于农村违法建筑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四要件是: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关于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的四要件是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关于土地使用权到2035年到期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三明征收怎样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1分钟前回复:

关于三明征收怎样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房的计算方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项调查、听证和公告制定出来的,主要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为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株洲改造房屋该如何计算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分钟前回复:

关于株洲改造房屋该如何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赔偿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地赔偿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征地赔偿过程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是主要的赔偿项目。 这些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具体计算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此外,被征地农民还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这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具体实施征地赔偿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征地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应该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来确定,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哈尔滨征地如何计算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3分钟前回复:

关于哈尔滨征地如何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咸阳征收怎么样给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6分钟前回复:

关于咸阳征收怎么样给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贵州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给安置费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贵州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拆迁过程中,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被征收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费用,以确保他们在拆迁后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 法规 具体的安置费用可能会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予以明确,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公布。 如果您对具体的安置费用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下方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应该积极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