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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诉讼政府介入协调 工人拿到满意补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8 2781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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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2月起,广州市公厕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由中标的公司负责公厕的保洁工作,由此引发了环卫工人的一些劳动纠纷。在环卫部门提出终止与工人的劳动合同后,荔湾区76名环卫工人提起诉讼,要求经济补偿。经法院组织调解和区政府介入,目前已成功调解65宗案件,其余11件已主动撤诉。工人拿到了满意的补偿款和困难补助。

    2007年10月、11月,荔湾法院先后受理两批共76宗状告荔湾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厕管理所的案件,第一批为37宗,第二批为39宗。环卫工钟先生就属于第一批,他告诉,环卫部门提出跟他们终止合同,并且说会由社会上的保洁公司来接管,会尽量要求保洁公司继续招聘这些工人,但最终接不接受要看情况而定。于是他们便分批起诉,要求经济补偿。由于案件为群体性案件,荔湾法院民一庭的法官多次商讨方案,并在周六加班开庭审理。据民一庭庭长谭*琪介绍,经过法庭调查发现,其实多数工人的劳动合同已经在当年2月或4月到期,解除合同属于正常情况。津贴、加班工资等也发放了,只是双方在金额上存在争议,法院决定组织调解。

    虽然调解书上没有载明经济补偿。但是了解到,大部分工人都拿到了满意的补偿。“由于区政府介入,最后结果很好,出乎我的意料”,代理了其中十多宗案件的陈*游律师说。按照法律规定,有些案件已经超过60天仲裁时效,很难得到补偿,而且有一部分还只是事实劳动关系。不过最终区政府介入后,对于没有拿过工龄补偿的,给予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待遇。例如,工龄9年的钟先生,就拿到了9个月工资的补偿(每月1025元)。同时还以困难补助金的方式给了1300元/月的补偿。“我对经济补偿的结果很满意了”,钟先生说,这些工人目前多数还在做原来的工作,只是已经归属于保洁公司。“现在工资比以前少了点,以前是1025元,现在只有780元”,钟先生说,他们与新公司的劳动合同只有乙方签名,他现在关心的是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徐-艳通讯员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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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岁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超过60岁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伤害的会提供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工伤期内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造成伤残的赔偿会提供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工伤期内的工资、伤残的津贴、补助金等;对于死亡的赔偿会提供丧葬补助金、伤亡补助金、抚恤金等。 针对职工下落不清楚,要分不同情况而定。 职工没有宣告死亡的,则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会有:抚恤金、困难家庭补助金的50%,职工宣告确定死亡的,则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会有:丧葬费、抚恤金、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超过60岁工伤赔偿标准

劳动争议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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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应该送达给本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伤认定应该送达给本人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伤认定的结果应该送达给本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2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202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202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六个月; 2、赔偿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金按照死者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赔付。 死者配偶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赔付,其他近亲属按照百分之三十进行赔付; 3、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赔付。 一、工伤死亡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到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死亡认定材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总之,工伤死亡赔偿,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六个月;赔偿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金按照死者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赔付。 死者配偶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赔付,其他近亲属按照百分之三十进行赔付;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因工受伤应该如何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37分钟前回复:

关于因工受伤应该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因工受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是,在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普遍存在,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很多都是自然人,他们不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通常被叫作包工头。 因此,雇员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 那么受雇于包工头的雇员因工受伤,都能向谁主张什么赔偿呢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1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雇员可以向雇主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包工头是个人不具有承包资质,而雇员的前用工单位即发包人、分包人对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是当然知情的,故雇员可以同时起诉该发包人、分包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4项之规定,雇员可以直接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评定后,对依法应由单位承担的工伤赔偿项目有权要求向包工头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的用工单位支付。 因此,对于转包、非法分包雇员受害情形,雇员既有权主张侵权赔偿责任,也有权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雇员有选择权,只能选择其一主张,选择行使后不得另行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劳动法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多少时间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法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多少时间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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