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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8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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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建设,一个工程的完工离不开工人们的努力。这是相互关联的,保障工人们的人身安全就是保障工程的顺利完成。为了保障施工的安全,我国法律完善了许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那么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有哪些?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仔细讲解。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华律网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存在问题

招标投标不规范

首先,承包、发包双方都有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部分发包方在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时,弄虚作假,将应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采邀请招标的办法,排斥潜在的投标人;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有些施工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招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活动。

合同签订不平等

发包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常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专家认为,中国的建设工程市场属于典型的卖方市场,这不但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有关,而且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提高建设工程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建设工程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性质

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唯一性、一次性、产品固定性、建设要素流动性、系统性、风险性等特征。项目的唯一性、产品的固定性和建设要素的流动性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三个最基本特征,影响或决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其他技术、经济和管理特征及其管理方式和手段,因而也是工程招标需要把握的三个基本因素。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一般较大,资金往往通过多种渠道筹措,除项目投资人自有资金、政府各类财政性资金外,可以利用银行信贷资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提供的信贷资金或赠款以及通过企业、社会团体等多种渠道融资。这些投资建设资金按来源性质可以分为:国内资金和国外资金。国内资金又分为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和非国有投资等,不同性质的投资对工程招标有不同的约束要求。

我国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协力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这些金融机构都有相应的贷款和资金使用规定,其招标的方式、程序及评标办法等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种财政专项建设基金的投资项目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计划管理、资金支付、验收评价等必须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特别严格的规定。

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较多的自主决策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我们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来办事,不能为所欲为的施工,不然就会产生不必要的施工安全事故,在施工的时候,我们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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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修建房子诉讼程序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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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修建房子诉讼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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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工程款有诉讼时效吗?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欠工程款有诉讼时效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拖欠的工程款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买受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买受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一般不能对抗买受人。 一、承包人可以请求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但房屋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二、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三、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 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 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小时前回复:

关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针对建筑装饰工程的子分部工程以及各个分项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质量检测与审核,从而确保其能够满足相应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此项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保证整体质量达到最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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