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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算侵犯个人隐私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59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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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个体的人,都有着自己的不想被他人发现知道的小秘密,有人称之为个人隐私。当然,个人隐私因人而异,不同的主体对它有着不同的定义。华律网小编接下来将为我们讲解关于个人隐私的司法解释。个人隐私是收法律保护的,了解隐私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对于保护自己,还是为了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怎么才算侵犯个人隐私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以上就是我们小编所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正如以上所述,掌握个人隐私的相关知识,既维护自己的权益,又消去侵害他人权利而使自己受损的可能。个人隐私是处于尊贵地位的,受着法律的严密保护。作为一位合格的公民,我们相信我们都有意识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隐私。若对此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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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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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绪槟律师11分钟前回复:

您好,我是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连绪槟律师,具有近十年法律工作经验,曾就职于某检察院反贪局、公诉部门,并曾借调于纪委协办专案。自从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民商事纠纷案件、仲裁案件过千起,其中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 有关您的诉求,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方能提出较为完善的意见。为能更妥善对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持续跟进,欢迎向我进行一对一咨询(可以点击头像或个人网站留言),将由律师本人(并非人工自动回复,也并非助理回复)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也可以添加我的微信作进一步沟通。(输入我的手机号码即可添加微信) 我的手机号码,因平台规则,无法明示。可以在百度查询“连绪槟律师的联系方式”或点入个人网站查看。 先前经办的较具代表性案件: 1、代理近百名集资参与人,向涉案近亿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提起刑事控告,最终得到支持,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近亿元给各集资参与人; 2、当事人原委托了其他律师团队办理本案,一直处于羁押状态,后变更委托本团队提供辩护。经团队讨论分析,协作办理,作为主办人之一,为该起涉案金额超过十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当事人作无罪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作无罪处理,决定不起诉; 3、侦查阶段及时介入,为涉嫌抢劫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嫌疑人争取变更为取保候审,后续拟作无罪撤销处理; 4、侦查阶段,为涉嫌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过亿元的委托人争取变更措施为取保候审; 5、原对委托人可判处有期徒刑,介入后,法律意见被人民检察院全部采纳,为委托人争取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同时,还争取到人民检察院作出量刑建议,对委托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可适用缓刑; 6、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委托其他律师办理,一审法院少支持超两百万利息及超一百万的本金,二审临危受命,增加我方代理,经据理力争,获得改判,全部本金、利息均获支持,由于存在多年利息,至少为委托人多挽回近五百万的损失; 7、民间借贷纠纷,本案代理被告,原告支付有投资款,后因投资亏损,逼迫当事人签署借条,确认投资款为借款。在证据极其不利的情况下,成功胜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挽回近六百余万的损失。 由于篇幅有限,不再详谈,有法律需求,可以联系详谈。无论任何案件,标的大小,均实事求是,全力以赴,不作虚假承诺,且收费合理,收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经证实,可适当减少委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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