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指南 > 附条件不起诉 > 附条件不起诉是什么意思

附条件不起诉是什么意思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74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对于未成年人,由于他们年龄比较小,即使是犯罪,也是需要积极鼓励其悔过自新的。法律规定了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如果满足此项规定的,人民检察院是可以给予一定的考验期,给予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那么,附条件不起诉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华律网

二、不起诉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被起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文化、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和关押处所等;

(二)案由和案件来源;

(三)案件事实、包括否定或者指控被不起诉构成犯罪的事实以及作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的事实;

(四)不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写明作出不起诉决定适用的法律条款;

(五)有关告知事项;在不起诉决定书的结尾部分,应当写明承办检察员的职称、姓名和制定该决定书的年月日,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加盖检察院的公章。

三、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

1、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2、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

3、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

5、预备犯罪的。

6、中止犯罪的。

7、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

8、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9、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附条件不起诉相关内容,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我国针对的对象只是未成年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成年人的,但是又满足法定不起诉或者酌定不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考虑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
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区别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2024-02-2199361 人看过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二)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

  • 刑事诉讼指南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不服的能申诉吗

    2024-01-1421361 人看过

    下面这篇文章是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有关不起诉的知识,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帮助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登录华律网向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被害人不服的怎么办

    2024-01-1420437 人看过

    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刑事判决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那么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

  •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

    2024-01-146539 人看过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同时也符合诉讼经济、程序分流的目的。那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是多久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提供相关介绍,供您参考。未成

  • 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2024-01-141363 人看过

    我国的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对于公诉案件,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来审查起诉的。如果案件满足不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是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那么,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不起诉与免予刑

  • 如果受害人没有工资证明,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其收入状况的材料才要求侵权人赔偿,侵权人应该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赔偿。而其他材料包括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本人的工资缴税证明等。关于误工费无法提供工资证明应该怎样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关于如何判断附条件还是附期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帮信罪

周崇锋律师3分钟前回复:

要根据在整个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指南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开黑网吧抓到要怎样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3分钟前回复:

关于开黑网吧抓到要怎样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袭警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8分钟前回复:

关于袭警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袭警刑事拘留一般在十天左右,最长能拘留37天,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有关期限,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取保候审条件流程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取保候审条件流程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取保候审条件流程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