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 > 刑事诉讼法全文 > 立案到网上通缉要多久

立案到网上通缉要多久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737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生活中,有些人会因一时的蒙蔽而做出危害社会的情况,这时公安机关便会发出通缉令,但通缉是有等级的,如果案子影响比较大(比如在全国范围)公安机关会发出全国通缉并在网上公布,那么立案到网上通缉需要多久?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寻找答案吧!

立案到网上通缉要多久

如果案件已经立案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可以网上追逃。通缉可不是随便发的,是必须经过审批的。你可以要求立案单位进行网上追逃。一般是20天。但必须有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号和详细的户籍地资料还有照片。

华律网

概述

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在刑事诉讼法中,通缉是一种执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对象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办理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对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为广大公众所知晓,而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所谓“网上通缉”只是指公安部门内部网络共享全国范围内的通缉犯资料,这样当嫌疑人在其他地方出现时可以马上进行资料对比,提高了抓捕犯人的效率。

三个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

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两种类别

一种是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资料,各地公安机关等根据光碟上的资料进行追逃;另一种是在公安内部的专网“公安网”上进行上网公布。因为如今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等还没有加入“公安网”,所以,如今是两种网上追逃形式共存。

具体内容

严格执行"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的破案标准。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关于修改刑事案件破案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8〕1号)精神,在破案统计、侦查部门破案成绩考核、刑警中队等级评定等工作中都要严格执行这个破案标准:一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二人以上共同作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必须抓获;犯罪集团作案的,首要分子和主要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必须抓获。要把缉捕在逃人员作为侦查办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决纠正"重破案、轻追逃"的错误倾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侦查破案水平,及时抓获更多的犯罪嫌疑人,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

严格落实"破案追逃责任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立案、侦查、破案、追逃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单位和侦查员身上,谁办的案件,谁就要对该案在逃人员的缉捕工作负责到底。办案单位和侦查员要负责搜集在逃人员的资料并及时上网,要保管好在逃人员的证据档案,随时掌握缉捕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等工作。

对在逃人员要及时上网发布网上通缉令

以下三种在逃人员必须上网:1999年7月1日以后,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人员要在一个月以内上网;看守所、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要随时上网;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上网,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在逃人员上网要有简要案情、姓名、性别、照片、体貌特征、身份证号码、法律手续等资料,要逐步提高上网在逃人员资料的质量。逃犯信息上网要经县、区以上(含)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批。各级刑侦部门要随时掌握网上在逃人员信息,省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对上网在逃人员情况变化时的删改和抓获核实后的撤销工作。

"网上查询"和"光盘比对"及时查获在逃人员

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查询、比对,查获在逃人员。

为"网上查询"和"光盘比对"提供有力的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快公安信息二级网络、三级网络建设,尽快创造条件把网络联通到责任区刑警队、派出所等基层实战单位。各级公安信息通信部门要保障网络畅通,为"网上追逃"提供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保障服务。

对重大在逃人员实行"A、B级通缉"

将《公安部通缉令》分成"A级"、"B级"两个等级。《公安部A级通缉令》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该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公安部B级通缉令》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各省级公安机关向公安部申请发布《公安部通缉令》,要提供以下材料:发布通缉令的请示,基本案情和要求通缉的地域范围;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近期清晰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号码;对被通缉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或《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拘留证》的复印件。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办理业务仍归口部刑侦局管理。公安部A级、B级通缉令传真下发,同时在"全国公安信息网络"上发布,并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还将视情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全国性的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上适量发布,实行公开通缉。

实行"追逃奖励"制度

每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立案地公安机关要奖励抓获单位或个人五百元至一千元,案情重大、紧急的,可以视情提高奖励金额。奖励金额要标注在上网在逃人员信息中。在本地区、本市辖区内抓获本地的上网在逃人员原则上不予奖励。对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公安部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在通缉令上标明;对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令》被通缉人或者提供关键线索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由申请发布通缉令的省级公安机关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由省级公安机关确定,并在通缉令上标明。对防逃意识强,"犯罪嫌疑人到案率"高,防止在逃人员产生的;对抓逃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实行"倒查追究"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对抓获的重大在逃人员要认真分析研究其潜逃、藏匿的情况,从中发现缉捕在逃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倒查责任追究。对因侦查工作失误造成犯罪嫌疑人外逃的;对应上网而未上网丧失抓捕时机造成犯罪嫌疑人外逃久抓未获的;对在逃人员在辖区内长期隐藏没有及时发现的;对虚报成绩骗取奖励或荣誉的;对配合协助外地抓逃不力或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民警及领导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通报全国,严肃批评。(摘编自公安部《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公通字〔1999〕91号)

综上所述,利用信息技术的革命,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网上追逃机制有利于增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防逃意识,减少在逃人员的产生,对强化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有着积极意义,如果您还需要帮助,请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什么是网上通缉
什么是通缉犯通缉犯分为哪些等级
通缉是什么通缉应当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特邀律师:
宋建军律师 四川成都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在线咨询
  • 民事诉讼起诉装修公司的诉状怎么写

    2024-04-165320 人看过

    不少业主在装修的时候都会委托给专业的装修公司,它们能够帮助你处理好所有的事情,但有些人却遇到了装修公司侵犯自己权益的事情,到最终需要去起诉它们,那么,民事诉讼起诉装修公司的诉状怎么写?在生活中出现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48659 人,获好评率 100%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二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

  • 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合伙企业

    2024-04-15168 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选择合伙经营,降低经营风险,在合伙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合伙债务问题,有时会因为合伙债务发生纠纷,有时甚至为了纠纷向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债权人能否单独起诉合伙企业?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合伙纠纷诉讼需清算吗

    2024-04-15180 人看过

    很多的年轻人在创业的时候都会采取合伙创业,这种虽然说可以快速的发展也一定程度上面解决了资金上的短缺问题但是也会产生一些纠纷,那么对于合伙纠纷在诉讼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公租房纠纷能立案吗

    2024-04-12762 人看过

    我国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有很多,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性住房等,而申请保障性住房是需要满足比较多条件的,而取得保障性住房后,取得人需要遵守比较多的规定,那么公租房纠纷能立案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租住的商用房屋被拆迁能否起诉赔偿

    2024-04-11194 人看过

    拆迁对于农村人来说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不过拆迁的时候还有租户的,这个是需要对租户进行赔偿的,不过是由房东进行赔偿,看合同中具体条款来。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租住的商用房屋被拆迁能否起诉赔偿”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 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或其它组织出具的书面说明材料(主要说明查询用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关于怎么查自己有没有案底 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

  • ​在我国,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关于卖淫嫖娼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一般是刑事案件,才留下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

  • 公共安全,是指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交往所需要的稳定的外部环境和秩序。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关于公共安全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网恋时自愿给予对方财物的,属于自愿赠与,警察一般不会管。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的手段骗取当事人的财物的,警察会管,因为对方已经涉嫌诈骗。 关于网恋自愿给钱警方管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殴打孕妇导致流产的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关于殴打孕妇导致流产会怎么判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刑罚中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关于刑罚中主刑的种类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侮辱罪和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吗?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侮辱罪和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侮辱罪和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当然了,如果涉及到严重危害国家利益或者是公共利益的是除外的,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24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通过暴力的方式公然的侮辱诽谤他人的话,将会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来处理。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一般要如何判刑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一般要如何判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既遂的判刑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交通事故过失致人死亡是犯罪吗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事故过失致人死亡是犯罪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是。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判几年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交通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判几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