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工程建筑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法规 >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成本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成本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3 48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成本经常被人们谈起,因为两者经常涉及在一起。工程施工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而工程结算成本也是伴随着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因此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成本是值得我们思考和了解的。那么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成本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仔细讲解。

单独看,这两会计科目属成本类,但鉴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2003年9月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间差额通过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或“预收帐款”列示,而利润表中的成本是通过“工程结算成本”会计科目列示的。

从统计角度解释,资产负债表列示时点数,利润表列示时期数。

华律网

通俗地说,施工企业确认收入数大于与业主结算数时,其差额作为“存货”,而施工企业确认收入数小于与业主结算数时其差额则作为“预收账款”,但此核算办法在同行中是有争义的,理由是确认的存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定义,有待完善中。

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都是成本类科目。对于这两个科目来说,建议您按照下面内容进行掌握:

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结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工程低价标报价

低价标是工程招标的一种特有形式,即投标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优先中标。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投资兴建的工程,多采取这种招标形式。这类项目常常是在国际上公开招标,参与投标的单位都具有较强的实力,竞争比较激烈;由于国际金融机构的参与和监督,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比较严格,从招标投标到合同实施,全部建设过程按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进行管理。在参与此类工程项目投标时不可为了中标,而盲目低投标报价,造成中标后亏本施工。

投标单位要认真阅读、反复研究招标文件,充分了解工程全面情况,优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本单位的管理水平,测算出工程施工的成本价(保本价)。

低价标的投标最终报价以不低于成本价为原则。确定投标最终报价除按上述不同报价类型分析考虑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有多个标段时,各标段的最终报价不要在个标准水平上,要有一定的阶梯度。也就是说以正常预算为基本点而增降的最终报价,各标段增降幅度要有一定的阶梯差,这样可保证其中一个标段的报价接近最优报价,不会出现整体"飞标"的现象。这就是前面所讲尽可能多投标段的原因。二是要分析研究竞争对手的投标报价,做到知己知彼,这是一项难度较大但很有实际意义的工作,如果能把对手的报价分析透,既可使自家的报价优于对手,又可避免为了中标而过多压低报价、从而在中标后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问题,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违法分包中工伤案件的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特邀律师:
  • 2024装修工程质量鉴定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2024-04-16106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现实中,通过各类工程有机组合构成社会。如今我们生存与社会大家庭中,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者我们生活水平的高低,更有甚者与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你是否知道装修工程质

  • 工程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593 人,获好评率 100%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家周有苏,具有良好的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学基础。现执业超过10年,在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控告与辩护、建...

  • 2024装饰装修工程质保规定最低保修期限是多久

    2024-04-16735 人看过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条件富足后改善居住的地方也成了必不可少。如今家家户户都会经历房子装饰装修的问题,其中不免出现问题后,到底谁来买单许多人并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那么装饰装修最低保修期是多久?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来给大家讲讲吧。

  •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样的

    2024-04-161126 人看过

    装修装饰这个是要弄好的,涉及到居住使用的心情,弄得好的,看起来就很气派,而且有面子,那么装修装饰工程承包的话,一般是承包的什么。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样的”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范围是什么

  • 装修泥水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2024-04-16547 人看过

    在工程建设中装修泥水工程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建设者来说需要有相关的承包合同,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施工。那么,装修泥水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很多人都不了解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建设单位(甲方):XX

  •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该怎么写

    2024-04-16339 人看过

    许多人认为在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他们还忘了之后更重要的事情-房屋装修,这也是一件老大难的问题。例如,在装修前的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书该怎么写?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 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索赔,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关于建筑工程延期交付如何索赔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

  • 私人承包工程合同写法:写明双方之间的基本信息;应写明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签字,盖章,写明签订日期。 关于私人承包工程合同怎么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验收工程后进行结算的时间规定是: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分段结算方式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关于工程验收完成后什么时候结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基础质量等由承包人负责;其他质量问题由发包人负责。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关于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谁承担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关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款难结的办法: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关于工程款难结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关于单位工程质量谁来验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解决,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57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解决,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程款被恶意拖欠怎么解决 1、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 2、及时找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 3、收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书、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外的签证等)及对证据进行财产保全,通过诉讼讨要。 法院的判决对于当事人是法律有约束力的,判决生效以后,当事人不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工程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

商品房竣工验收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商品房竣工验收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少有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如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取得并出示拟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购房者有权拒收该房屋,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水电过户须要双方同时在场吗?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水电过户须要双方同时在场吗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 在法律层面上,水电过户应由双方亲自出席,一同前往所在地的供电局及供水局提交相关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同时需出示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以待审核,若审理无问题则可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在此之前,务必确认所涉及的水费和电费均已结算完毕。 此项操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电力法》中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方与使用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原则,参照国务院颁发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明确规范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此外,《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四条亦作出部分要求,即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方面的供应商们需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其对应服务费用。 当然,如物业服务企业受托代理收取上述费用时,不可对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用,例如手续费等。

转包合同无效后应该如何结算工程款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转包合同无效后应该如何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 2、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财产。 3、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结算 当承包人出现资信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失等情形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在已完成建筑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小包工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程款: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