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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需要盖民政局的章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201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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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为生活习惯、人生理念不同等等关系而离婚也是正常的事情,在离婚的时候由于是协商的关系,双方只需要在离婚协议上面签字,相关部门人员在上面盖章就生效了。那么,离婚协议上需要盖民政局的章?华律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离婚协议上需要盖民政局的章吗

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做出的约定,约束的是离婚双方,只要离婚双方签字即可,无需民政局盖章。就接触婚姻关系的问题,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话,是以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为正式文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主持的对离婚案件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并且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的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就是要求调解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自愿达成的,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夫妻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1、合法原则。由于离婚时债务处理包含了对内部财产处理和对外部债务处理两个方面,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原则和规定,同样在债务诉讼中也应当遵守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债务处理的规定。在审判实务中,应当防止对同一债务在离婚诉讼和债务诉讼中,作出相互冲突的事实认定和裁判。

2、界定债务性质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处理离婚债务时必须严格界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因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个人清偿,这就必然涉及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这一原则具有实体程序两方面的意义。其实体意义在于界定了债务性质即明确了债务实主体,明确了最终由谁承担债务清偿的民事责任

3、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这一原则即是对公平原则的补充,也是处理离婚债务时所要特别强调的一个原则。由于离婚时债务处理通常先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关注的无疑是离婚双方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实体裁判主要依据是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离婚协议上需要盖民政局的章?综上所述,是不需要的。离婚协议里面的内容生效之后就会影响到各自的权益,提醒大家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协议的内容确保它是对自己有效。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需要提出自己的要求,对离婚协议内容不懂则可以找华律网律师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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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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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嫁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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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嫁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远嫁的女儿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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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的范围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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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离婚债务的范围包括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共享所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以及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疾病的债务; 4、抚养子女、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 5、夫妻协议约定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配偶加入姓名的财产归属问题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婚前购房婚后配偶加入姓名的财产归属问题 在婚姻关系中,一旦夫妻双方同意为房产增添名字,该房产即被视为共同财产,即使在结婚前是由某一方单独全部出资购买的,若在离婚之时进行分配的话,也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予以分别考虑。 然而,有些事情一旦做出决定便无法轻易更改。 因此,唯一可能的方式便是在后期加入名字的那个人自愿放弃自己对房产的所有权,同时还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声明,并且经过正式公证后方可生效。

孩子抚养费该怎么索要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孩子抚养费该怎么索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孩子抚养费索要的方式:索要子女抚养费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感情破裂离婚有没有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感情破裂离婚有没有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感情破裂离婚一般没有赔偿的。 但如果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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