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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算不算法律证据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85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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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的使用方法不仅仅只是用于娱乐或者学习,在我国法律中,录音也是十分重要的证据材料,在开庭之时能够拿出录音文件也是强有力的能够扭转案件的法宝。那么在法律上录音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华律网小编很荣幸能为您整理以下关于录音算不算法律证据的相关资料。

录音算不算法律证据

合法取得的私采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而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录音、视听证据的法律效力

首先,人的声音就像指纹一样是独一无二的,具有唯一性,所以对话双方想不承认都不行,一做鉴定很容易就能分出真假。

其次,录音证据还有一个优势就是对话的互动性,有问有答,有来言有去语,在对答之间,对话方必然承认、否认或者默认一些事实,所以从双方或者多方的前后语言上很容易听出或者推出事实真相是什么。

第三,录音既不同于原始的文书材料,也不同于证人证言。要使现场录音,尤其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发挥证据效力,有许多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视听资料应该提供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三是还要充分提供其他证据。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因此,为了提高胜诉率,除提供具有合法来源、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来增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拥有足够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不论是哪一种刑事案件,我们都应该在起诉之前以及起诉的途中多加收集证据,这样一来我们在案件的审理当中也能更加有底气。以上内容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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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录音证据的效力问题及法律上事实及证据的“三性”
录音遗嘱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电话录音可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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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1987105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18190840309(微信同号)工作QQ:2506354150邮箱:[email protected]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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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犯罪的确认难点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犯罪的确认难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 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有三,其一,侵害的客体不同。 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 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 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 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中的打击报复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 打击报复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 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 由于打击报复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 如果打击报复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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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醉驾撞了我 酒精含量200以上这个要怎么处理

杨铭佳律师23分钟前回复: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涉嫌合同诈骗如何假释,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涉嫌合同诈骗如何假释,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涉嫌合同诈骗如何假释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伏法; 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看守所能取保候审吗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在看守所能取保候审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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