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主体 > 侵权责任承担 > 不同情形下的过错推定是怎么样的

不同情形下的过错推定是怎么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2 65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不同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有所不同,如果是特殊的侵权行为,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是可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过错推定的范围是需要受到严格的限制的,那么,不同情形下的过错推定是怎么样的?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不同情形下的过错推定是怎么样的

(一)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过错推定

华律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二)关于医疗患者的过错推定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三)关于动物园的侵权责任过错推定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建筑物构筑物的过错推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五)关于堆放物品侵权的过错推定

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二)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3126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如何担责
离婚诉讼中的过错及过错损害赔偿
  • 自己的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谁的责任

    2024-04-05164 人看过

    若机动车辆在被他人使用期间遭受了交通事故并造成了损失,且经认定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仼者需承担赔偿責任。倘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责任人对于该损失产生存在渎职行为,便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借车给朋友出了事故车主负责吗

    2024-04-05116 人看过

    若上述两种情形均未发生的话,且车辆使用人为事故肇事者,则首先由车辆所属的保险公司依据购买的保险比例,按照保险条款予以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赔偿。若保险公司赔偿后仍有剩余赔偿款需支付,那么剩余款项则由实际使用车辆的人员承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借别人车子出车祸了责任应该谁承担

    2024-04-05135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规条款,当因为借用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和使用者并非同一人,在这种情况下任意一方因交通事故引发了损失,那么属于该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将由实际使用人负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租户在租住期间发生意外房东有责任吗

    2024-04-04187 人看过

    在租赁期限内,若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源于本人或第三者行为所致,则房东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然而,当这类伤害源自租户自身或引发伤害行为的当事人时,必须由租户或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车子借给别人开,出了事谁的责任?

    2024-04-03152 人看过

    当因租赁或者借用等原因导致机动车所有人和实际使用者并非同一人之际,若在此情形下发生交通意外并判定为该辆机动车应负全责,则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者进行赔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侵权人财产不足应先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即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关于侵权人财产不足应先承担哪个责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关于侵权责任怎么承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委托人的权责包括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以及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等;担保人的权责包括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等;关于保函人有哪些权责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以营利为目的,适用他人图像合成图的,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关于什么情况下合成图会侵犯肖像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侵权造成伤害的 赔偿这些费用: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关于侵权造成伤害如何赔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原则在我国适用的是过错原则的过错推定,也就是说,这个行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责任。关于监控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原则是怎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关于侵犯商业信誉构成要素的问题, 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狗咬人鉴定重伤怎么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狗咬人鉴定重伤怎么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狗咬人鉴定重伤赔偿的方式是根据狗咬人造成的实际损害确定的。 狗咬人属于民事赔偿侵权责任纠纷,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共识,可以通过签订赔偿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同时在赔偿后免责声明,协议书并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双方就赔偿内容和金额协商一致,协议书上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达就可以。

私闯民宅骂人是哪些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41分钟前回复:

关于私闯民宅骂人是哪些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私闯民宅骂人是哪些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刑法》第245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从重处罚”,即以量刑较重的罪名罪名定罪。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期的法定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期的法定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期的法定规定 对知识产权侵害案件的诉讼时限设定为两年,其计算期限自权利人知情或理应得知被侵那日之后算起。 若针对专利、商标或是版权等,相关权利人在超出这三年诉讼期限后才提出申诉,即便涉案知识产权处于法律保护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依然有权裁定并勒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多少钱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几十万元左右,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成都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成都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销售者虚假降价的消费者如何维权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销售者虚假降价的消费者如何维权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销售者虚假降价的消费者可以向当地价格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相关部门对商家的这种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 (一)项、第 (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