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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与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14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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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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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条文内容介绍

本条是对一方要求离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

我国的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三类离婚纠纷: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虽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夫妻双方虽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协商一致,但双方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当然,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采用登记离婚的方式,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相对于登记离婚,诉讼离婚要求当事人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纠纷。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仅要解决是否准予离婚的问题,还要解决准予离婚时的诸多法律后果问题,如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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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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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由夫妻以共同的意思确认,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对方签字确认,或者是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能够被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能够完全偿债的,这时候就不需要继续下一步分割程序。 不能完全偿还的,就由夫妻用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偿还。 具体的分割原则,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债务分割协议,由双方确定责任的承担份额。 但是约定清偿不得对抗合法债权,不管夫妻双方的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全部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手女方可以要分手费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索要分手费。 但要是因此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由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律不会支持索要分手费的诉求。 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婚前男方首付离婚后怎么分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前男方首付离婚后怎么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前男方首付,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有退休金的老人赡养费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退休金的老人赡养费标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现在这个老人赡养费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定具体标准。 赡养老人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支付赡养费就是一个主要的赡养方式,赡养人应承担的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确定赡养费标准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二、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 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 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 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 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 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 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 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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