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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4 202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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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由一名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注册的时候也需要出事相关的股东决议书。那么,注册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内容是什么?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注册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内容

XXXXXX有限公司

华律网

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慎重研究,对本公司相关事务决定如下:

1、制定了公司章程;

2、决定不成立董事会,同意任命XXX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3、决定不成立监事会,同意任命X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4、同意委托XXX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

年月日

二、相关知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有关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14、拿公司执照副本和公司公章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15、带执照副本、代码副本和公章办理国、地税

16、开设银行基本户

注册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内容本文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可以做相关的参考。在实际中,还需要了解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的流程,才能更好的完成公司的注册。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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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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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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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之债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真正连带之债的主体是债权人和多个债务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就因为债权人债权之实现而归于消灭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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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法人变更和股东方面

郝江波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呢

投标人应具备哪些具备的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投标人应具备哪些具备的条件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前两年入股一家公司,当时需要入股的金额是7万元,由于资金不够只入了4万想问剩下的这些还需要付吗?

魏琳娟律师30分钟前回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入股一家公司时,原本需要支付的金额为7万元,但您只支付了4万元,剩余的3万元通过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0元的方式支付。然而,在公司解散并转让给另一个股东之前,您还有7千元未支付。 关于这7千元是否还需要支付的问题,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您与公司之间是否有相关的协议或合同,这些文件通常会规定股权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您需要支付剩余的7千元,那么您可能需要继续履行这一义务。 然而,由于公司已经解散并转让,情况变得相对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与公司或相关股东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和意见。如果公司或股东同意您无需再支付剩余的7千元,那么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如果公司或股东坚持要求您支付剩余的款项,您可能需要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您的权益和责任。 此外,您还需要注意,如果公司解散时存在债务或未了结的财务问题,您作为股东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议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总之,对于剩余的7千元是否需要支付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您与公司或相关股东进行沟通,并寻求法律或财务专业人士的建议

我需要找一位离婚代理律师

陈密密律师40分钟前回复: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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