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债的主体 > 债务人 > 有名义债权是什么意思

有名义债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23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对债权表中特殊债权异议的处理这里所说的“有名义债权”是指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中具有强制力的债权或经生效裁判确定的债权,区别于债权表中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或者未经生效裁判确定的债权(称为“无名义债权”)。那么有名义债权是什么意思?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名义债权是什么意思

“有名义债权”是指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中具有强制力的债权或经生效裁判确定的债权,区别于债权表中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或者未经生效裁判确定的债权(称为“无名义债权”)。

【债权申报】对债权表中特殊债权异议的处理

那么有名义债权是否也允许债务人债权人提出异议,并没有排除对该类债权提出异议,也就是对债权表中记载的所有债权都可以提出异议,当然也包括上述的有名义债权。那么对该类债权提出异议后,处理程序是否同无名义债权一样,肯定是有区别的。在有名义债权中,对受异议债权人而言只要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就足以证明其债权的存在。

不需要另行提起诉讼予以确认;同时,管理人不得拒绝将该债权记载于债权表。故这类债权申报后原则上可以直接参加破产分配。那么既然可以提出异议,该如何处理呢,笔者以自己参与过破产案件为例予以介绍,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大多数债权人对债权表中其中某笔债权(已经法院调解生效)提出异议,认为该笔债权是不存在,是债务人与受异议债权人串通杜撰的,鉴于此第一次债权会议作出决定,将该笔债权由破产管理人通过再审程序解决。所以说对有名义债权提出异议的话,很有必要设定区别于无名义债权异议的程序。

1、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确定的债权有异议的诉讼程序

依我国现行法律体制,债务人或者其他异议债权人对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确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 年内提出,如果超过此期限不得再提起异议诉讼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此外,债务人和其他异议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程序。

2、对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确定的债权有异议的诉讼程序

如果受异议债权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确定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和其他异议债权人对该裁决不服的

3、对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有异议的诉讼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公证机关可以依法赋予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力。债务人和其他异议债权人对该债权有异议的,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其执行力进行司法审查。人民法院应对该债权文书进行审查,裁定是否予以执行。如债权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受到异议的债权不具有执行力,不得作为确定债权记载于债权表。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问题
合同债权转让中的风险如何防范
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特邀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律所一直秉持“真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法律顾问、诉讼、非诉讼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分工造就专业律师,专业律师成就专业案件。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主要业务以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公司法务、人损工伤、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务债权、资产重组等为主。各部门实行主管律师负责制,对办案质量跟踪考核,并将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合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团队以敬业精神和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当事人的赞誉及法律界的认可。“真诚”、“专业”、“高效”已成为特色,也是团队一直推崇和坚持的执业理念,也将秉承这一宗旨,继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过去,不断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 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2024-04-19183 人看过

    当涉及共同财产无法足额偿清该类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分离、各自持有的状况时,双方可以协定并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清偿工作;若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所背负的债务,那么这部分实际上已成为个人债务,原配偶无需对此负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债的主体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5400 人,获好评率 100%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

  • 离婚了债务用共同承担吗

    2024-04-19196 人看过

    若此笔债务是由夫妇中的某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持续期内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产生的,那么该项债务也会被视为夫妇双方之间的共同责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婚姻内的债务离婚后还需承担吗

    2024-04-19143 人看过

    如果配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已经有过明确约定,该笔债务属于个人性质,尽管它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同样不能被视为共同债务。因此,在婚姻存续期内产生的债务,在离婚后并非必然需要由双方来承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前欠款离婚后还要承担债务吗

    2024-04-18135 人看过

    1、购置家庭必需品、支付家庭日常开销、兴建、购买、改造房屋、照看子女、孝敬长辈、医治疾病、培育自我、参悟学问等等; 2、共同从事具有实际投资价值的产业或参与资本市场; 3、以个体身份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所得利益用以负担共同生活所引发的债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离婚可以一方承担所有债务吗

    2024-04-18131 人看过

    若一方自愿承担所有债务,且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法律上通常予以认可。但此协议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他们仍有权向任何一方追债。因此,尽管一方可能在离婚协议中承担所有债务,但面对外部债务时,双方都可能被追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欠债不还是可以让担保人还的,担保人如果有承诺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将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关于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多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

  • 借款人是非法集资坐牢了并不会不影响债权人要求其偿还借款。民法院进行非法集资做刑事判决的时候,就会把之前非法集资的所有钱财都会没收,关于借款人是非法集资坐牢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是违法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法院举证虚构的债务不存在,并要求对方出具相关债务证明,也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并不知道该债务,可以将该债务认定为一方债务。关于一方虚构债务离婚要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是指破产人在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时,其中的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应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则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关于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是如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债务的承担方式:一般情况下,仍有原法人承担债务。但若公司分立的,则该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合并的,则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该债务。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父母生前所欠债务子女可以不偿还,但是继承了父母遗产的除外。父母生前所欠债务,由父母的继承人用其继承的遗产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车贷保证金

何军强律师3分钟前回复:

问题请具体点。车贷如还货正常没有逾期,没有合同约定的话,保证金要退还。

债的主体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

有人欠4千块钱5年了不还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3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人欠4千块钱5年了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 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