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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的条件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61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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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长期对所投资的公司具有股权的一种投资行为。并且这种投资行为能够给所投资的工资带来重大影响的行为。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的条件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注意区分是企业合并还是非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

一般情况下,企业合并的形成是因为对被投资企业形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不是这样则为非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情形下所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取得投资的直接相关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等都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非企业合,那么这些费用就计入初始投资成本,高顿网校CPA培训班老师提醒这是很重要的,需要大家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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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情况是企业合并,那大家要注意的是,同一控制还是在非同一控制情形下的合并。

要区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要看这对所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正确与否影响很大,这对在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主体部分时所依据的内容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合并方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来说,企业合并由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合并成本则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了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拿出的资产,承担的负债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如果企业合并通过的是多次交易来实现的,那么合并成本就是每一项交易的成本和,这部分知识点可以结合高顿题库的模拟练习题来加深印象。

三、非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在确认初始投资成本时就要注意后续计量中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

如果投资方的投资对被投企业形成了重大影响甚至形成了共同控制,或者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等,那么就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已经形成控制,那么采用的就是成本法核算。由于初始入账是后续计量的基础,所以,在初始入账的时候就要区分后续计量中采用哪种方法。虽然两种方法在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后续计量中,但初始入账的时候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也不同,特别是设置账户上有很大差别。

总的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确认与入账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细节问题,这对于能否正确进行会计处理至关重要,所以,一定要在一开始就要注意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合并下的还是非企业合并下的,如果是企业合并还要注意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另外,还要注意后续计量中将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把这些问题区分清楚了,那么,在学习长期股权投资这一块内容的时候就顺利得多。

综上所述,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一般应该按照所投资的企业是合并的企业还是非合并的企业等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会计中确认投资方式为权益法以及成本法。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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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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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权转让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1.关于公司股东变动之后是否必须完成税务登记变更事宜,需视实际情版况而定。 若涉及以下情况之一,则需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倘若股权权转让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改变,且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也维持不变,则无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其次,若公司的人员、资产、业务规模等重要信息均有所变动,便需及时进行纳税权登记的相应变更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第十六条的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范畴内的纳税人,如果其税务登记内容出现了任何形式的改动,自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之日算起,至多30日之内,或是在向该部门递交注销登记申请前的这段时间里,申请人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际理法实施细则》中的第十四条记载,对于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的变动事宜,如纳税人自自愿选择,可以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主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凭所有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权务登记变更手续即可。 4.,对于那些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产生变动但并不需要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服务的机构而言,他们只需在发现自身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动之时起30日内,携同所有必要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即足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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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股东会决议资金担保规定是公司如果要向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之下,那么是需要由董事会或者是股东会或者是股东的大会来作出决议的,这是国家《公司法》第16条当中所作出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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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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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深圳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马云霞律师37分钟前回复: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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