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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5 2774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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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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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四章经济补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第六条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中央直属(含军队)、省直属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具体管理工作。

市(行署)、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并承担上级劳动行政部门交办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劳动行政部门管理劳动合同。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第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明确劳动关系15日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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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工伤赔偿标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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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上海工伤赔偿标准如何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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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生效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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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生效必须符合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条件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行为能力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10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岁的小孩根本不能够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 通常,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能力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办的权利义务。 如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条款将视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工伤了如何办,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上班没有劳动合同工伤了如何办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的处理一般都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到工伤的,企业不愿意承担责任,员工应该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即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要求企业赔偿。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职工花名册。 职工花名册员工一般不太好搜集,但如果有的话也是比较好的证明材料。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一般情况下大家在入职的时候可以留个心眼将面试登记表等自己填写的信息登记表拍照留存。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这些记录需要用的时候还是比较容易找到的。

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48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合同法》37条规定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这一规定,如果单位存在不交纳社保、不支付工资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不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并且可以向单位要求离职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同工同酬是否不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主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同工同酬是否不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主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并非如此,劳动合同中的薪酬仍然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为主。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 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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