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履行 > 合同履行原则 > 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41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在一般情况下,合同具有相对性,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是可以找人代为履行的。那么,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华律网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

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口头或书面约定。这是第三人能够代为履行的前提和必备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若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则第三人代为履行也不可能。

第二,须有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承诺,应为明示的、书面的,这是积极要件;或者与债务人订有承担某项合同债务的协议。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惟有履行债务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第三,须债权人的债权已届履行期,且向第三人请求履行,而第三人的履行应是无条件的。

合同代为履行的法律特征如下:

(一)第三人即非缔约当事人,世非合同当事人,无需参与合同的订立或在该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只需第三人单方表示其愿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情务的协议即可产生效力。

(二)合而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第三人可以同意履行,也可以拒绝履行。故在此意义上讲,第三人仅为履行主体而非义务主体,对于合同的债权人而言,他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待,当第三人拒绝履行时,由合同债务人负责履行。

(三)第三人虽非合同当事人,不承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的不适当履行出于恶意,给债权人造成财产损害或者人身伤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而且,债权人也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中第三人代为履行条款对债权人具有拘束力,即第三人一旦同意履行,视为债务人的履行,债权人不得拒绝。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旁人在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或者第三人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债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予以补正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如何理解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法律问题
第三人代为履行有哪些概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
特邀律师:
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在线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格式)

    2024-02-2193253 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leasing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

  • 合同履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7694 人,获好评率 100%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

  • 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2024-01-15311 人看过

    在现实社会中,我国法律对非金钱债务作出规定,什么情形不适用强制履行?作为继续履行的除外条件加以规定,主要是为了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继续履行的权利,以稳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保护违约方的利益。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大家介绍什么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相关内容。

  • 重大误解违反先合同义务吗

    2024-01-150 人看过

    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遵守的义务是比较多的,而诚实信用是最基本的原则,合同的当事人要如实告知对方合同的内容,不得隐瞒和掩饰,那么重大误解是不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情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对企业集体合同履行的监督方式有什么

    2024-01-15142 人看过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没有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生效。所以集体合同监督的方式是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 采购合同履行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2024-01-15111 人看过

    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我们要履行的主要原则是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严重遵守的,合同内容也是要当事人严格履行的,否则要负违约责任。

  • 合同保全的注意事项包括合同保全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主要发生于合同有效成立期间、基本方法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包括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制范围、必须是合同有效成立期间等。关于合同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合同保全措施的行使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

  • 如果是金钱债务的合同可以强制履行。合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关于预期合同能否强制履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可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情势变更情形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履行口头合同的法院可以管辖。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的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关于口头合同履行的法院能否管辖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关于如何要求一方去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以下情况下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一是不能履行,合同失去标的,失去意义,应当消灭;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关于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合同的继续履行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变更合同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尚未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关于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撤销拍卖委托合同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撤销拍卖委托合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 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履行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合同终止协议什么情形适用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终止协议什么情形适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租房合同上能否有修改,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租房合同上能否有修改,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对于租房合同涂改的情形,如果涂改内容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涂改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涂改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涂改没有法律责任。 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房屋出售对于租户的法律约束力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屋出售对于租户的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出售对于租户的法律约束力 租赁合同内所涉及的房产如出现出售情况时,该行为对于租户往往具有相当大的法律效力。 当房东决定出售房屋时,租户有权以同样的价格优先进行购买。 然而,如果相反租户并没有选择购买此房屋,则即便该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也不会影响到当前正处于有效状态下的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其具体表现为第725条以及第726条规定内容。 其中,根据第725条,只要是在租户依照租赁合同在规定期限内实际拥有这处房产期间,无论该房产所有权如何发生变化,都不会对此间的租赁合同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而第726条则进一步明确指出,若卖方为出租方,且打算出售租赁房屋的话,他们必须有责任提前告知承租方这个事实。 同时,这条规定还保证了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即在同等条件下有权利先于他人购买此房地产。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此处所言同等条件是指买卖双方所有可能影响到决策的因素均相同的情况下进行比较。 另外,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享,或是此房地产被卖给了房东的近亲等特殊情况,母公司的优先购买权或出租方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的做法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的。 同样,根据第727条,无论是房屋所有者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销售的出租人都需要在开始拍卖前的至少五天内向承租方作出正式通知。 若是承租方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之内没有给出明确的购买意愿表达,则默认承租方放弃了自己在此次事件中的优先购买权。

如何区分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区分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有:合同欺诈仅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合同诈骗罪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或者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诈骗罪要求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否则属于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合同诈骗是犯罪。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