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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证券,证券公司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中应写明哪些内容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30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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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证券,证券公司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中必须有哪些内容?

承销证券,证券公司与发行人必须签订协议,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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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表明合同主体的身份,这是任何一个合同须载明的事项,否则无法明确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经济活动的一个特点就是流转性,法律鼓励适当的快节奏流转,不保护超过法定时效的民事权利。约定时效不得超过法定时效,所以约定期限是可少于90日,不可多于90日。

3、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这是承销协议的主体内容,是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关键部分,缺乏这些基本问题的约定则承销无效。

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付款方式及日期不同,会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诉讼时效、诉讼地点及仲裁事项。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日期,证券公司可于产生纠纷后随时要求发行人偿付;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方式与地点,发行人应在证券公司所在地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如转帐)结算。

5、违约责任

一个完整的协议庆包括违约责任部分。如果协议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并不影响协议的成立,违约责任将按照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由各自按法定方式承担。

6、代销、包销的费用和结算方式

这是在合同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承销商的业务收入和取得收入的方式,没有此项规定,则会导致合同无效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项规定是个口袋条款,即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证券承销的实践经验总结,要求承销协议具备相应条款。

此外,由于每次承销业务都或多或少有其特点,承销协议还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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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新公司流程是什么,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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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新公司流程是什么,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新公司注册流程以及步骤是进行公司名称核准;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最少3个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基本户。 《公司法》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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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公司债务怎么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公司债务怎么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公司债务怎么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在进行合并与分立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清算环节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在进行合并与分立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清算环节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若公司决定实施合并事宜,应由各参与方共同签署合并协议, 同时须编制详尽的资产负债表及资产目录。 该项合并决策自颁布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必须通知债权人,并且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自相关债权人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尚未受到通知的债权人可从公告公布之日起满四十五个自然日后,有权向公司提出偿还债务或提供适当担保的要求。 依法,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细则,在公司需要进行分立的情况下,其财产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割处理。 且同样需严格遵循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在决定实施分立策略后十个自然日内必须通知债权人,随后在报纸上公示三十天。 在此之前,公司无须启动清算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当公司出现合并或分立情形时,仅仅需要各参与方达成相关协议、制定资产负债表及其财产目录,并定时通知给债权人知晓即可。 此过程无需设立专门的清算小组来负责清算事宜。 唯有在公司面临终止运营的境况时,才有必要设立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

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吗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企业合伙人欠债跑路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债务。 按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需要共同负责,具体分担的情况就按照下面的来: 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需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2、在对外关系上,发生合伙债务时,各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运营中所处的地位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运营中所处的地位是什么 依据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其职位上担任着公司治理者的关键角色。 他们按照法律规定享有诸如资产收益权、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制定以及选举与委派管理者等方面的核心权益。 值得强调的是,股东的决策言论将直接影响到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生产结构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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