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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4 2525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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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往往是组织主导型的,由于员工个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雇佣关系的解除。在我国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也称为开除。那么能否以三个必须解雇员工?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雇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适用以上述规定时要注意三个必须,一是必须要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这一点非常重要,一些单位在此类纠纷中败诉的原因就在于其所说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成立;二是必须与职工就变更合同进行协商并不能达成一致。单位没有另行安排新工作,或者同意单位的新安排,单位都不能解除的劳动合同;三是必须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在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该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该法第四十六、四十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和标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结合这两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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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长,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劳动仲裁时长,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时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 一、特殊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工资纠纷的有效追溯期是多久 劳工资纠纷的有效追溯期是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仲裁加班费可以仲裁几年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温馨提示】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华律网,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若当前有棘手的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从专业角度给你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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