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一、打完官司钱打到法院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二、打官司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第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4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与自己认可信赖的朋友合伙创业是很普遍的事情,历史上合伙创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例子非常多,合伙创业有时难免会出现意见不和的情况,合伙人应该协商解决,创业成立企业时难免会有诉讼的时候,那么,合伙人不愿意共同诉讼怎么办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一般来说,如果证据充足能够支持自己的主张,胜率会比较大。欠条、借条等是最有效的凭证,如果加上其他证据,比如录音、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那么胜诉的几率会很大。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2万欠款打官司有多大机率要过来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关于刑事诉讼法搜查车辆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关于刑事诉讼法68条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新刑事诉讼法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关于新刑事诉讼法的羁押期限有多长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要进行刑事诉讼法中的不起诉复核程序,应当先由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然后将决定送达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在认为有错误时申请复议;最后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关于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核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原告资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具有原告资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原告资格。关于行政诉讼法如何确定原告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二条。针对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近亲属关系的审判、检察、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关于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被告人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的材料来源有: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举报,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犯罪嫌疑人自首。司法机关依职权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材料。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立案的材料来源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立案监督的内容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该立案的,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说明理由或者通知立案;控告人不服不立案决定的可申请复议。立案监督表现在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以及控告人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监督。关于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的内容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等其他情形。关于刑事诉讼法申请回避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