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债的种类 > 企业债务 > 怎么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情况

怎么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情况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5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有的企业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终止的情况,此时诉讼是否应继续进行,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怎么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情况?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怎么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情况

如果依法成立了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企业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企业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企业法人,对原企业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企业的行为却不能否定原企业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在诉讼过程中企业终止又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情况较为复杂。在作为原告、上诉人、申诉人或执行申请人的企业法人终止时,法院应中止诉讼或执行,给予一定时间,如一个月,通知要求该企业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成立后恢复诉讼,将诉讼主体变更为清算组织;逾期仍不成立清算组织的,裁定驳回起诉、上诉、申诉或执行申请。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终止而不依法清算时,这一怠于清算的行为不应影响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不应因此而增加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诉累,亦即怠于清算的责任后果应归于终止企业自身,而不能成为诉讼程序上的抗辩理由。所以法院无需中止诉讼来等待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诉人、被执行人成立清算组织,无需变更主体即可继续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要点
债权债务收费标准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特邀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律所一直秉持“真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法律顾问、诉讼、非诉讼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分工造就专业律师,专业律师成就专业案件。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主要业务以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公司法务、人损工伤、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务债权、资产重组等为主。各部门实行主管律师负责制,对办案质量跟踪考核,并将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合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团队以敬业精神和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当事人的赞誉及法律界的认可。“真诚”、“专业”、“高效”已成为特色,也是团队一直推崇和坚持的执业理念,也将秉承这一宗旨,继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过去,不断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 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

    2024-04-150 人看过

    在很多的债务中,对于合伙债务是其中的一种,我们需要清楚一些相关的规定。那么在合伙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什么呢?这就是大家不清楚的问题,我们可以从本文的内容介绍中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其中的详细内容,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债的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5400 人,获好评率 100%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

  • 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

    2024-04-15189 人看过

    合伙人在一起合作做生意,有合作就有解散,当在现实生活中有合伙人退出时,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该如何分配呢?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清算完毕后该怎样进行偿还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办

    2024-04-15318 人看过

    跟人合伙开公司的时候,一方面除了经济上的原因,另一方面则是可以在有需要承担债务的时候可以找人一起承担。但是有些人却遇到合伙人没有能力的情况,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办?看看华律网小编收集的资料。

  • 合伙债务清偿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2024-04-15246 人看过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制度关系到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等多方利益主体的权益,是合伙制度消极责任体系中的核心问题。厘清合伙债务清偿机制将有利于提升司法实践对合伙纠纷的解决能力。接下来就由华律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一、企业与投资人财产责任的相

  •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法律依据指什么

    2024-04-15382 人看过

    个人合伙债务,是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合伙所产生的债务的承担,很多人是不清楚的。那么,个人合伙债务要如何承担呢?接下来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 欠货款跑了债务人主观上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达到三千元构成诈骗罪,如果没有上述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欠货款跑了哪些属于诈骗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

  •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对方接受以货抵款方式,接纳货物和承认货物的实际价值,可以以货抵债,否则不可以。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关于欠货款是否可以用货物抵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两年后持收货方签名的送货单追收货款有效,发货人不能证明另有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交货后付款得,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从交货的次日起推定诉讼时效,两年内依然有效,但超过三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关于两年后持收货方签名的送货单追收货款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 超诉讼时效的不良资产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受理超诉讼期限的不良资产争议问题。关于不良资产案超时效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对企业实施实地税务检查,必须两人以上。税务检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应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查职能。关于对企业实施实地税务检查,必须几人以上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业务员截留货款不上交的行为,一般可以构成的挪用资金罪。关于业务员截留货款不上交构成的犯罪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拖欠货款一般不构成诈骗。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但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关于拖欠货款构成诈骗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条件是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债权债务相互抵销条件是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的条件如下: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和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抵销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债的种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

朋友借了我20000元三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别人欠钱不还是可以起诉的,可以持起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助学贷款由于银行内部人员对接原因不能放款

宋敏律师24分钟前回复: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

那个信用卡1万得额度一下子降到134怎么解决

王爱博律师24分钟前回复:

来电详询王律师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