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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第三人名字,离婚时应该怎样处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9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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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第三人名字,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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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实践中,法院一般采取如下措施:(1)对该房屋的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问答中已经规定,“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在法院中止离婚诉讼后,离婚诉讼的夫妻及家庭成员均不提起诉讼对房屋进行确权和分割,法院可向当事人释明不起诉对房屋进行确权分割的法律后果,征询其对家庭共有房屋中涉及夫妻共有部分的分割意见。

如果当事人同意在该案中不主张人民法院对该房屋进行继续分割的,则案件恢复审理;如当事人坚持分割,则法院可限定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逾期则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离婚诉讼恢复。”

房产证是具有物权凭证效力的,因此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不论是如何办理的产权登记,都视为其对房产拥有权力。那么往往存在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子,上面还有其他人的名字,那么处理方法将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产权证上有子女的姓名,且子女未成年,则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但是,子女份额部分,父母不能分割处理;

如果子女均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院不能对此房产直接处理。需告之当事人,另案进行析产诉讼,将子女和父母的份额区分清楚后,再进行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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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购房交了10万的定金。 期房。现在不想要了 能让他们退吗

李金杏律师10分钟前回复:

你好,只是因为不想要了想退房?

房产证延期交付业主应如何应对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房产证延期交付业主应如何应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产证延期交付业主应如何应对 当发现房产证逾期未能准时交付给业主时,其可选择向开发单位深入了解办证逾期之具体原因,并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同时,根据已实际支付之购房款项全额套用中国人民银行所明确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息之标准,收取相应违约金也为合法途径。 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之第三十四条中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前,应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相关单位进行测绘工作,并将最终的测绘成果报至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随后方可作为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准确数据。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交易中的任意一方未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时,应当主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如持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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