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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3 2670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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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刘某某向田某某借款八万元人民币,约定期限为一个星期并出具了借条,同时将自己价值13万的汽车(新车)及购车手续交付给田某某作为担保。次日,刘某某以有急事用车为由到田某某的住处将车骗走逃匿。案发后,刘某某家属协助退还赃款八万元。【评析】在审理刘某某案件过程中,对于刘某某通过写借条形式借得款项行为是属于民事欺诈行为还是构成诈骗罪,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行为。首先,本案存在两个合同,借贷主合同和担保从合同。主合同是成立的。从合同是担保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汽车作为担保”应进行登记,没有进行登记处的是为无效合同。从合同的无效不能主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刘某某借贷田某某现金并给田某某出具了“借条”,符合民事借贷行为的要件。其次,刘某某的行为属于民事借贷中的欺诈行为,本案中刘某某将汽车开走的行为,是田某某对实现自己财产的权力产生错误认识。属于民事中的欺诈行为和违背诚心。第三,田某某的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救济主张债权,应认定刘某某的行为属于民事借贷行为。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刘某某。假意以汽车提供抵押物,骗取对方信任并“借”款8万元后,将已交田某某实际占有的抵押物骗出并逃匿。符合刑法诈骗罪特征,借款后将车骗出,借款到期后,手机关机,失去联系,其非法占有钱款的意图明显。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一、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本案中刘某某将汽车及购车手续交付给田某某的行为,实际上将汽车质押给田某某。二、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本案中刘某某向田某某骗取自己质押在田某某处的汽车逃匿行为,可以看出刘某某向田某某的借款,也就是已自己的汽车做为幌子,骗取田某某借款八万元后,在以其他的方法骗取自己质押在田某某处的汽车,从而达到骗取田某某八万元目的。三、对于刘某某的量刑,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宽是为了和谐,严是为了打击不和谐因素,促进和谐。本案中对刘某某在案发后其家属协助退还赃款八万元,的到了受害人谅解,同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后悔,量刑时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更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的和谐。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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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 四川成都

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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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买房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签订买房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签订买房合同的法律风险: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开发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三)开发商排除或回避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视为要约,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欺诈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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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被履行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效合同被履行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 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方当事人因合同无效,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 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一、如果签订的保险合同不合法有什么后果 因保险合同的无效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可以类推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恶意串通的,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给集体、第三人。 保险合同的无效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1、保险合同无效的,如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保险人不存在任何过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当事人因为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如果投保人已经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给付保险金,应当以民法的不当得利的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均负返还的责任。 但这只是一般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过错,还要负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3、由于保险合同属于特种之债,其无效的情形也甚为复杂。

请律师处理合同纠纷的流程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请律师处理合同纠纷的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请律师处理合同纠纷的流程 首先需要注册参与调解服务的律师,当该律师接手某项特定案例后,他将会担任调解事件的主持人。 律师将根据案情实际情况开展调解活动,只有在达成圆满和解时,才能够制定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以最快速度确保各方当事人权益得以保护。

不当得利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不当得利法律效力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为:受损失的人可以依法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并可以请求得利人赔偿损失,但是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则不承担返还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合同履行完毕可以撤销吗

法律顾问律师38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同履行完毕可以撤销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以的。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对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所以,只要符合合同可撤销的条件,即使履行完毕,也可以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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