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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864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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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要给员工按时缴纳社保、发工资等等,但是有些人却发现公司不给自己缴纳社保、也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在面对这种状况的时候很多员工就觉得权益受到影响。那么,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听一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

公司拖欠工资和社保可直接投诉至县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拖欠的性质可实施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在职期间单位欠缴社保和工资怎么维权

应先确认劳动关系

案例:

于某在市里一熟食店打工多年,店主一直以店小、人少、盈利低为由,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不跟她签劳动合同,不给她上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最近,该店加盟连锁于一全国驰名的烤鸭店。

于某再次要求熟食店及烤鸭店总部给她缴社保。总部以该加盟店非直营连锁店,并不直接属于公司总部为由,说加盟店的员工应与加盟店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该加盟店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就这样,因劳动关系纷争,加盟店与总店扯皮,于某的社保至今仍被“搁浅”。

说法: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实践中因劳动关系、工作年限等发生争议,影响社保关系建立、费用缴纳的,应当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少缴社保费

可投诉举报所在单位

案例:

张某是某股份制私有企业的制造工人,该企业以生产玻璃为主业,近一段时间玻璃滞销,企业效益不太好。为了应付困难局面,企业除了拖欠员工工资外,开始欠缴、少缴员工的养老等各种社会保险费。

张某今年已经50多岁了,不久即将退休,企业欠缴社保,其退休工资将受到影响,为此他很不安。

说法:

《社会保险法》第63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员工自己不能解决可以询问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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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单位不交社保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劳务外包不交社保违法吗
员工个人自愿不交社保签保证书有效吗
引用法条: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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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诬告与诽谤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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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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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侵权诉讼时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 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上述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寻求权利保护。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物件损害责任有下列构成要件: 1、存在物件致害行为。 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抛掷、索道崩断、物件表面剥落等。 2、存在被侵权人遭受损害的事实。 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 3、物件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譬如物件倒塌、脱落、坠落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4、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入主观上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造成人身损害给予哪些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造成人身损害给予哪些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有哪些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全责方无法承担经济赔偿的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对于全责方无法承担经济赔偿的情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裁定解释,您可径行对受损车辆进行调试维修,待费用确凿无误后,再向负责的肇事者及所属保险公司提出诉求,寻求司法保障。 据悉,该条规定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款已有明文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中,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侵权人引发了此类损失,并申请赔偿,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和保护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车辆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以及附属物品的损失; (二)由于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遇事故而遭受灭失或无法修复的情形下,为购得同等金额的、事故发生时相同价值的车辆所需支付的重置费用等。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五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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