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遗赠 > 赠与合同可以随意撤销吗

赠与合同可以随意撤销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242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那么赠与合同是否可以随意撤销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赠与合同可以随意撤销吗

赠与合同的撤销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所以大陆法系各国和地区民法典普遍许可赠与人在赠与合同成立后可撤销赠与。

我国《民法典》第658条第1款也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然而,如果对赠与人的撤销赠与不加任何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无任何拘束力,这不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对受赠人有失公平。所以对于赠与人的任意撤销必须加以一定的限制。比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408条第2款规定:“前项规定,于经公证之赠与,或为履行道德上义务而为赠与者,不适用之。”而我国《民法典》第658条第2款则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由此可见,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除了以赠与合同完全成立生效为前提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华律网

(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转移给受赠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时间上有严格的限制,只限于赠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即赠与的财产权利没有转移之前。至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因财产是动产或不动产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在我国动产以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或者其他应当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车辆等),只有在依法办理了登记等手续后,才发生财产权利的转移。动产交付以后,不动产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后赠与财产的权利归受赠人享有,赠与合同就履行完毕,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立即消灭,赠与人不能再行撤销。

(二)须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及未经过公证。由于赠与合同所具有的社会意义不同,采取的合同形式不同,在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方面也应有所区别。如果赠与人是将其财产赠与给“希望工程”或贫困灾区,则赠与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此时就不应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合同,否则就不利于倡导扶危济困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比如1998年夏季的抗洪救灾。有些单位通过媒体向某灾区作出赠与若干钱物的承诺,但是过后又突然宣布撤销赠与行为。这显然违背诚信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所以为了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扶危济困,抗洪救灾,法律就应禁止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另外,为了履行亲情等道德义务而为的赠与也不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这里所谓的道德上的义务,主要包括:对于无法定抚养义务的亲属,因抚养而为之赠与;生父对于未经认领的非婚生子女生活费之赠与;本人对于无因管理人之赠与,以及所谓的“报酬赠与”(如家庭教师不索报酬,因而向其致送谢)或“相互的赠与”(如礼俗上之往来),等等。因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的目的相悖。所以,不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请求撤销赠与。对于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没有任意撤销权。因为与口头或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相比较,公证形式只有更强的证明力和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另外由于我国实行公证自愿原则,赠与人一旦选择了公证,就必须受其约束,不能被当事人视为儿戏任意推翻;同时,公证还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在此过程中赠与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一旦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就应对自己的赠与行为负责。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该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赠与合同约定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哪些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2024年房子未完成贷款可以赠予吗

    2024-04-12118 人看过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过程中,直至房产的贷款得到全额偿还前,房产的权属都无法实现合法的过户手续。这主要是由于未偿贷款意味着房产仍然处于作为贷款抵押品的状态,其所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吗

    2024-04-07129 人看过

    如果在这个阶段之后父母再为双方购置任何形式的房产上有所出力或付出,那么准确的处理方式将取决于市场各方之间的协商与共识,约定明确的时候自然遵照此约定执行,若是未有明文规定或此类合约表述模糊不清,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即按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来执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024-04-01150 人看过

    赠与合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律规定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附义务的赠与,则赠与人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需要对瑕疵负责。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赠与合同是不是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赠与合同不承担...

  •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吗,离婚怎么处理

    2024-03-31162 人看过

    假如这套房产只是父母单方面指定赠送给子女中的某一方,那么此房产即为该名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过程中便不涉及到对此部分财产的分配问题,仍然保留原状归属于接受赠与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夫妻赠与财产怎么认定

    2024-03-29167 人看过

    夫妻之间的赠与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夫妻赠与财产怎么认定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不是直系亲属能赠与。赠与是没有限制对象的,只要是基于自愿的意思赠与的,且不侵害他人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即是有效的,无论是不是直系亲属都能作为赠与人或者赠与的对象。关于不是直系亲属能否赠与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赠与合同,能够附条件。如果赠与合同附条件的,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件来履行义务。如果受赠人不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则赠与人可以撤销对其的赠与。关于赠与合同是否能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证明父母赠与一方的,可以通过父母的陈述进行确定,因为赠与的财产在赠与之前是属于父母所有的,父母有权利将其赠与一方或者双方。关于怎么样证明父母赠与一方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屋赠与公证的办理程序: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受理。关于房屋赠与公证怎么办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女儿,但是有条件。即女儿与房屋所有人都是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户口必须在同一村,其次是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赠与才能生效。另外,在房屋变更登记之前还可以撤销赠与。关于农村房屋可以赠与女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表示需要在60日内做出。关于受遗赠人放弃遗赠需要在多久内做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关于遗赠有效期过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没有领结婚证就有孩子是什么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关于没有领结婚证就有孩子是什么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在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认定以及重婚行为时,是可以对事实婚姻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没有结婚证是不构成法定的婚姻关系的,但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一、怎么样属于重婚罪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 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 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 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二、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区别: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而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虽然也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不一定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一般双方结婚要先给彩礼吗?

法律顾问律师11分钟前回复:

关于一般双方结婚要先给彩礼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双方结婚是否要先给彩礼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彩礼是由男方赠予给女方,但是会建立在有婚姻的情况之下,如果给了彩礼之后而未登记结婚,那么男方是可以向女方要求退还的。

爸爸再婚死后抚恤金归谁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爸爸再婚死后抚恤金归谁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 爸爸再婚死后抚恤金归谁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的,那么就按照规定处理;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死亡抚恤金就是由死者的近亲属共有。 近亲属主要是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虽然父亲再婚了,但父子父女关系不会消除,子女仍然有权获得抚恤金,但前妻没有分配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时间界定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时间界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后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时间界定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在领取到正式的结婚证书之后获取的所有收入均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 所谓的夫妻共有财产,即是指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所取得财富的总和,这些都应属于夫妻两个人共同享有与支配。 因此,自领取结婚证书的那刻起,两位新人便已在法律层面上确认了夫妻关系的合法存在。

如何走法院离婚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走法院离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走法院属于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有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书,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2、答辩阶段: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应在十五内作出书面答辩; 3、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到场,由法官进行审理,双方质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应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