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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是什么样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84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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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黑白合同】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概述

所谓“黑白合同”,并非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指合同当事人出于某种利益考虑,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的、价款存在明显差额或者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记、备案等公示,而另一份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其中登记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要求投标者承诺中标后按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不作实际履行,另行按招投标之前约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并实际履行,以压低工程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承包等。在这种情形下,招投标活动通常采用的是邀请招投标模式,参与投标的单位虽然都是由招标单位邀请的,但这些被邀请的投标单位都是相互串通并与招标单位串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某个施工单位中标,而不是竞争工程承包权。二是,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直接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由施工单位串通一些关系单位与招标单位配合进行徒具形式的招投标并签订双方明确不实际履行的合同,或者干脆连招投标形式都不要而直接编造招投标文件和与招投标文件相吻合的合同用以备案登记而不实际履行。在外观上,建筑工程“黑白合同”总是体现为一个是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登记的合同,一个是未经备案登记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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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黑白合同”虽然是就同一工程项目签订的两份在工程价款和付款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的合同,但双方对实际履行中各自的权利义务是默契的,一般不会产生争议。那么,如果双方对合同履行产生争议,一方以备案的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主张权利,另一方以未备案的合同主张权利,法院该以哪一份合同为依据来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呢?目前,有关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纠纷还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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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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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如何起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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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买受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对抗买受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一般不能对抗买受人。 一、承包人可以请求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但房屋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二、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三、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 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 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 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 3、优先受偿权仅能在破产财产中担任保权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权。 4、债务人提供的财产担保必须是在破产宣告之前一定期限内设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概念是什么 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针对建筑装饰工程的子分部工程以及各个分项工程进行细致深入的质量检测与审核,从而确保其能够满足相应的质量指标和要求。 此项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保证整体质量达到最优水平。

投保人有哪些形式?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投保人有哪些形式?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按照惯例,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两种。 无限告知是指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性的规定,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及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 询问回答告知是指投保人只对保险人所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回答,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可无须告知。 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采取询问回答的形式履行其告知义务。

结清工程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结清工程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工程款找劳动监察大队没有用。 2、工程款是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欠款纠纷,而劳动监察大队主管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务纠纷。 3、索要工程款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 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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