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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价等于开盘价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189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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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除权是在股票发行公司股东配发股票股利期间,该股票的上市交易价格一般要除去发行公司配发给股东的那部分权值,那么除权价就相当于开-盘价吗?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除权除息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交易所会在股权(债权)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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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见问题

股票除权当天,股价何以“大跌”?

一些股民在不了解除权除息有关知识的情况下,对股价除权当天的“大跌”感到吃惊,这是认识上的误区,这种认识误区大多发生在新股民当中。

上市公司分红送股必须要以某一天为界定日,以规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那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在这一天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可以参加分红,这部分股东名册由登记公司统计在册,在固定的时间内,所送红股自动划到股东账上。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天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已不能享受公司分红,具体表现在股票价格变动上,除权日当天即会产生一个除权价,这个价格相对于前一日(股权登记日)虽然明显降低了,但这并非股价下跌,并不意味着在除权日之前买入股票的股东因此而有损失,相对于除权后“低价位”买入股票但无权分享红利的股东而言,在“高价位”买入但有权分享红利的股东,二者利益、机会是均等的,后者并无何“损失”。

例如:

某股10送3股,股权登记日当天股民甲以收市价10元,买进1000股共花本金10000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第二天该股除权,除权价为7.69元,此时股民甲股票由原来的1000股变为1300股,以除权价计算,其本金仍为10000元,并没有损失。

3、什么是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账上。这里请投资者注意,上交所规定,所获红股及配股需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是不同于可以享有本次分红的“新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4、什么是含权、含息股;填权和贴权?

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送红、配股后,尚未正式进行分红、配股工作,股票未完成除权、除息前称为“含权”、“含息”股票。

股票在除权后交易,交易市价高于除权价,取得送红或配股者得到市场差价而获利,为填权。交易市价低于除权价,取得送红配股者没有得到市场差价,造成浮亏,则为贴权。

5、除权、除息价怎样计算?

上市公司进行分红后,除去可享有分红、配股权利,在除权、除息日这一天会产生一个除权价或除息价,除权或除息价是在股权登记这一天收盘价基础上产生的,根据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除权(息)价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报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x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日卖出股票,是否仍有分红?

股权登记日当天收市后,仍持有该公司股票,可享有分红;但在除权日抛出原持有股票,是否仍享有分红呢?

股权登记日是用以区分能否享受公司红利的标志,凡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属于可享受该公司分红的股东,第二天(除权日)再买入股票的,已不可享受分红。

因此,上述问题即使第二天(除权日)卖掉股票,依然是可以享受公司分红的股东。

6、除权价等于开-盘价吗?

根据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除权(息)价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报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x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息)日该证券的前收盘价为除权(息)日除权(息)价。证券每日的开-盘价是经过集合竞价产生的,开-盘价不完全等于除权价。此时,除权价(前收市价)只能作为除权日当天个股开-盘的参考价,如果大部分人对该股一致看好,委托价相对除权价高填,经集合竞价产生出的开-盘价高于除权价,则填权;反之,则贴权。

如果出现大多数以委买委卖对除权价均认可的价格,则产生与除权价相等的开-盘价。

7、沪市XR、DR、XD代表什么?

沪市行情显示、行情日报表中常常在股票名称前出现XR、DR、XD的字母,许多股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某股票在除权日当天,在其证券名称前记上XR,为英文Ex-Right的缩写,表示该股已除权,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分红的权利;证券代码前标上DR,为英文Ex-Rivident和Ex-Right合在一起的缩写,表示除权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不再享有送红派息的权利。证券代码前标上XD,为英文Ex-Divident的缩写,表示股票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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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破产别除权的法律特征
对除权判决中“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的理解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引用法条:
[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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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欠债会不会连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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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变更后债务要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变更后不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 变更后,原股东对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没有出资到位或者有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要在未出资到位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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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标书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商务文件。 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 2、技术文件。 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及格式均有详细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3、价格文件。 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价中。 4、投标须知莫弄错。 5、实质要求莫遗漏。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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