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工程建筑 > 工程施工 > 工程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如何确定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1 26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建筑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确定

目前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合同纠纷时,往往通过合同效力确认,各方违约行为的认定来引导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一)一般合同生效条件:行为人具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公共利益等。而建设工程合同还应满足下列条件:行为人具相应的缔约能力;符合基建程序。

华律网

(二)常见无效情形:(1)合同主体不具建筑活动主体资格;(2)违反国家规定程序与国家批准计划;(3)全部工程予以转包;(4)全部工程以分包名义转包给第三人;(5)总承包人私自将部分工程分包;(6)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分包单位无相应资质。

(三)似乎无效,却是有效情形:(1)签约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报建手续时,去补办手续前无效;在审理期间补办应有效。(2)签约时未取得土地证,但已审查被批准用地,为有效。(3)超过《规划许可证》范围的合同是否无效,看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超越资质缔约,在满足以下条件为有效:属于《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上浮到建设项目要求相符的等级条件;质量验收合格;结算价款按原约定等级结算时合同有效。(5)跨地区承揽,未办外来企业承包许可证的,手续不全,但不违反建筑法强行规定,仍有效。(6)应招标未招标工程,发包人直接发包,承包人有相应资质,且已履行的,应认定有效。

(四)无效条款(1)国家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且由国家对工程款依法结算的。若承包人与发包人自行约定结算条款无效。(2)分包人与总包人约定:“总包人应付分包人的工程款,待发包人支付给总包人后再予以支付。”这样的约定势必增加社会三角债情况。法院一般不认为该条款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而认定无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承包人如何索赔、收集证据
在什么情形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特邀律师:
  • 我国装修工程设计合同模板

    2024-04-16514 人看过

    室内装修工程设计越来越多了,这是人们生活条件好转之后对于家居使用的需求之一,一般在做装修工程的时候都会找专业的装修公司来为完成,这时候业主就应该要跟它们签订合同,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准备我国装修工程设计合同模板。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委任单位:__

  • 工程施工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593 人,获好评率 100%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家周有苏,具有良好的包括公司法在内的商法学基础。现执业超过10年,在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控告与辩护、建...

  • 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协议该怎么写

    2024-04-16250 人看过

    生活水平提升了,衣食住行也有很大的提升,比如住房,现在不光买房子之后就入住,房子买了还要进行装修,装修承包出去是比较省心的,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协议该怎么写,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协议该怎么写”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委托方:(以下简称

  •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2024-04-16152 人看过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第一章合同背景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

  • 装修工程涉及主体结构变动有哪些规定

    2024-04-16714 人看过

    《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法律咨询:装修工程涉及主体结构变动的规定有哪些?律师回答: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

  • 家庭装修工程纠纷如何诉讼

    2024-04-16425 人看过

    家庭装修工程出现问题怎么办,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进行房产纠纷诉讼和房产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1、裁判标准需第三方协助鉴定由于国家在家庭装修方面没有制订相应的标准,所以消费者一旦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就需要请第三方来进行评估、鉴定。法院一

  • 主体验收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主体结构施工完成,符合验收标准;质量,责任一些保证资料齐全;整改单的问题处理完毕;钢筋质量检测完毕;施工现场符合生产条件以及其他规定的验收条件。关于主体验收需要达到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

  • 施工中可以提出的索赔:一般有三方可以索赔,分别是工程质量索赔、工程进度索赔和工程保修款。其中,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员是共同被告,共同承担质量方面的连带责任。关于施工中可以提出哪几方面的索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一般情形都是可以转让,除以下情形除外: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可以转让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因承包人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因承包人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发包人能否要求维修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通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主方为主要的参与方,也是常规工程项目中都有的五大责任主体。另外,还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按需要也可以参与。关于项目建设的参与者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索赔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甲方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补偿原则,停工的具体日期,停工的原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临时设施费的补偿,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施工机械停职补偿。关于甲方原因停工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建筑工程转包是不合法的。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关于对于建筑工程转包是否合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商品房竣工验收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商品房竣工验收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少有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如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取得并出示拟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购房者有权拒收该房屋,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工程施工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杨帆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师从全国著名商法学...

水电过户须要双方同时在场吗?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水电过户须要双方同时在场吗如何进行正确的操作 在法律层面上,水电过户应由双方亲自出席,一同前往所在地的供电局及供水局提交相关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同时需出示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以待审核,若审理无问题则可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在此之前,务必确认所涉及的水费和电费均已结算完毕。 此项操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电力法》中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方与使用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的原则,参照国务院颁发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明确规范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此外,《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四条亦作出部分要求,即在物业管理范围之内,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方面的供应商们需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其对应服务费用。 当然,如物业服务企业受托代理收取上述费用时,不可对业主收取任何形式的附加费用,例如手续费等。

转包合同无效后应该如何结算工程款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转包合同无效后应该如何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 2、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转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财产。 3、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结算 当承包人出现资信状况恶化、破产、法人主体资格消失等情形时,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在已完成建筑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小包工头如何讨要工程款?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小包工头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工程款: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未提前提出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巴彦淖尔修建房子诉讼流程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巴彦淖尔修建房子诉讼流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起诉:当事人应当确定好被告,书写民事诉讼状,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 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举证: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开庭: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开庭审理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裁判:裁判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裁判,人民法院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照职权采取强制措施,以执行人民法院裁判的法律制度。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