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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3 29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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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合同编号;

(3)合同签订地点;

(4)合同签订时间;

(5)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

(6)仓储物的数量;

(7)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

(8)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9)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

(10)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时间;

(11)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2)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13)违约责任;

(14)保管期限;

(15)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7)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违约事项;

(18)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仓储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6.保管方应做好入库的验收和接受工作,并办妥各种入库凭证手续,配合存货方做好货物的入库和交接工作

7.对危险品和易腐货物,如不按规定操作和妥善保管,造成毁损,则由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8.一旦接受存货方的储存要求,保管方应按时接受货物入场

2)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4.存货方应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

5.对危险品货物,必须提供有关此类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预防措施,采取的方法等

6.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场,存货方应按合同规定赔偿保管方

7.由于存货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发货,由存货方赔偿逾期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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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所引发的损失如何精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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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无效所引发的损失如何精确界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无效所引发的损失如何精确界定 关于明确合同无效所导致损害程度的认定标准,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若其中一方存在自身原因引起的过错现象,那么相关责任人需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如果是由非单方因素引发的过错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各自的角色和行为性质分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以下条款: 1.根据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2.依据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一旦民事法律行为宣告无效、撤销、或者确认不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行为人因该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该将其返还或进行价值结算;倘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应作出适当的折价回收处理。 在此过程中,对于有过错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假如是双方都有过错行为,则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针对特殊情况,还须遵从法律另有的规定。

收了定金违约怎么赔偿,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收了定金违约怎么赔偿,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收了定金后如果是收受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给付方定金; 如果给付方违约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定金制度旨在担保债权的实现,其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主要体现于上述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上。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收了定金违约怎么赔偿,法律怎样规定

车辆买卖合同请律师多少钱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车辆买卖合同请律师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 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2、刑事案件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6000-18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6000-6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3、民商案件收费 (1)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下部份:收取7%服务费; (2)争议标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6%服务费; (3)争议标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5%服务费; (4)争议标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3%服务费; (5)争议标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服务费; (6)争议标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服务费。

物业管理用房装修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47分钟前回复:

关于物业管理用房装修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物业管理用房装修费用根据合同约定的执行。 装修一般是开发商装修完成后再移交至物业公司,由开发商或业主负责,维修费用由物业来承担。 但如果因业主未按照约定妥善保管房屋,导致房屋毁坏而需要进行维修的,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费,并且物业对房屋修理费先行垫付的,可以向业主要收取修理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华律网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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