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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1797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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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在经过受害者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处理的,但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进行和解。那么,在法律上,哪些刑事案件可以进行和解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地进行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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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可以写明和解协议书系在人民检察院主持下制作。检察人员不在当事人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也不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关于检察院是否要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和盖章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行为人犯了刑事案件,和解后,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但是还有可能会坐牢。一般情况下,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关于犯了刑事案件和解后是否还用坐牢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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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和解协议生效后不可以要求法院判决。没有生效的话才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关于案件和解协议是否还需要法院判决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关于履行刑事和解协议:了解程序和权利义务?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履行刑事和解协议:了解程序和权利义务?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贩毒与帮信罪哪个严重一些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贩毒与帮信罪哪个严重一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贩毒与帮信罪哪个严重一些 贩毒与帮信罪,前者是更为严重的,因为前者的量刑的幅度最高是可以达到死刑的,帮信罪是指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指南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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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被限制减刑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法规定被限制减刑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刑法规定被限制减刑有哪些 对于死缓限制减律规定的完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做出相应规定,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刑事申诉案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诉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2、申诉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身份证明)。 3、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受托人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 4、原一审、二审裁判文书。 5、已经基层法院复查处理或再审的,需附基层法院的驳回通知书或再审裁判文书。 6、以有新理由或新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申诉的,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 7、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需附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申诉的暂行规定》第一条刑事申诉一般由原终审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对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审查、处理;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如何处罚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倒卖车船票罪如何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依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合伙倒卖车船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票面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累计二千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车票、船票。 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 所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 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 所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赢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诈骗案从犯没有获利会怎么判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诈骗案从犯没有获利会怎么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诈骗案从犯没有获利会怎么判 1、诈骗案从犯没有获利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区分主犯、从犯的方法: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 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在诈骗案中实行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者技巧不够熟练,视为从犯; 反之则为主犯。 (4)诈骗案中从犯由于初次作案、行为强度小,或者技巧不熟练,通常对造成犯罪结果只起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未起任何作用; 而主犯则起到了重要或者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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