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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109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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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的特有范畴,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分配和支出的基本内涵。以税收收入、公共收费、国有资产收入所构成的公共收入体系,为公共财政的分配和支出提供了基础。那么国家审计的工作重点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对政府资产问题的新认识。

现实的情况是:近几年来,随着各地细化预算编制、推行部门预算、实行政府采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推进收支两条线等内容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在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层面都实现了比较大的突破,而对于其他政府性资产的家底或资产收益则相对不够清楚,不少单位的资产收益实际上都明显地存在着补充或调节部门单位收支活动的功能,使公共财政资金,特别是预算资金,在实际执行使用中并不能完整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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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监督方面的这种缺陷,使部门预算功能的发挥受到很大限制。审计的实践提示我们:从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理念出发,逐步树立公共财政资金到政府公共资产的完整认识,实现公共财政资金与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有效对接,应该成为审计监督体系中一个新的值得关注的领域。

浙江省审计厅领导指出:“从长远的观点看,仅仅对全部政府性资金进行审计还是没有全面覆盖审计的职责,还应该进一步探索对全部政府性资产监督机制,主动把政府性资产纳入审计的视野。”这种审计工作战略方面的判断,为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举措的完整性,提供了新的导向。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杭州市下城区审计局近年来对政府性资产的审计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在审计实务中,丰富了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的实践和认识。

政府资产的属性如何定义?政府资产审计的主要工作对象是什么?这是我们在政府资产审计中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从一般定义而言:政府资产应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以及由政府投资或政策性支持所形成的公用性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公共资产。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而企业国有资产则是可以解读为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从区县一级政府资产的实际情况看,上述定义是切合当前政府资产的归属和辖管现实的。

从以上定义出发,我们认为,审计部门对政府资产审计的工作对象,应区别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也区别于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在审计的工作应兼顾二者,且对象上更宽泛,它既要包含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也包括政府控股或持有的国有资产权益,还应包括近几年来地方政府依托公共政策支持,或在城市建设开发中所形成的新的公共资产和开发性资产,直至其他政府具有管辖权的无形资产。

二、关于政府资产审计的实践和探索。

在上述认识基础上,下城区审计局连续三年对街道资产组织审计调查,2007年,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又开始对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的政府资产情况组织全区规模的审计专项调查,历时半年,并取得了积极的审计成效,开展了有益的工作探索。下城区的政府资产审计调查的组织,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确定审计目标,慎密制定审计方案。

下城审计局在研究资产审计方案时,首先确定了四项主要工作目标:

1.通过资产审计调查,进一步摸清本地区街道、部门在统一时点辖管的资产现状,确认本区国有(公有)资产规模,划清资产性质,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事实依据。

2.通过资产审计调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资产的管理,清理资产管理隐患,掌握政府对外负债的规模和现状,提高本区全部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质量。

3.通过资产审计调查,提出加强本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建议,为区政府调控本区国有资产分配使用、资产收益和预算安排、加强资产授权管理和资产绩效考核提供审计依据。

4.通过资产审计调查,发现和总结我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办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资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增强资产管理的透明度,规范政府资产经营的源头防范。

按照上述工作目标,审计组对审计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涉及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对区内各单位的资产账务进行清理,要按照统一时点的要求,对纳入本次审计调查范围的单位账户、凭证及资金往来进行核对,重点做好房产、应收应付账款、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核实和登记。

二是对各单位资产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包括资产性质、资产实际使用单位、资产价值、资产收益、资产管理等基本情况,并要求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的性质进行分类,对相关系统经营性房产的收益情况进行汇总。

三是重点对区内单位现有房产和土地存量的情况进行审计摸底,对各单位辖管房产、存量土地的建筑面积、产权归属、分布使用情况进行踏勘和核对,对现出租房产包括数量、产权、合同、收益、建立台账等情况进行了核实。

四是对全区的政府负债情况进一步进行调查,掌握区内各单位对外负债的总体情况,摸清全区负债总规模。对各单位经批准和未经批准的对外负债情况进行清理,对各单位房产抵押、资信担保和或有负债等事项记录进行核查。

第二,坚持客观实际,增强审计的有效覆盖。

按照审计调查方案的设定,资产审计调查中,区审计局坚持从城区资产管理的现状出发,组织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增强审计调查的有效覆盖,全局集中了近30人的审计力量,同时发挥相关部门内部审计作用,对涉及27个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8个街道办事处本级及下属单位、21个区直属单位、包括专业街(市场)管委会、承担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指挥部、区属国有企业,以及街道具有资产管辖权的65个社区,共计316家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审计调查。涉及层面之宽、涉及单位之全,是全区历年资产调查中未曾所有,从而为区政府掌握全区公共资产的基础情况,提供了全面的基础和客观的条件。

在审计中,区审计局通过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汇总分析三个阶段,对全区总计58.17亿的资产总量,从总资产、货币资产、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对外投资、对外负债、应付帐款等多方面进行核定。在对316家独立核算单位数据汇总的同时,审计组对其中61家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单位的总量约占总单位数的19.3%,资产额约占总资产的64%。审计组还对各单位的资产进行审计甄别,核增大量帐外房产,划清资产所有性质和使用性质,按照统一时点,核定了本区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的现有规模。

第三,把握审计重点,审慎做好审计组织。

面对浩繁的资产资料和众多的被审计单位,下城审计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和部门单位的配合下,牢牢把握审计重点,作好审计力量组织、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导向把握等诸多环节的工作。

一是注重调查的全面性把握。针对本次资产调查涉及区各多个层次,涉及面宽泛,超越了常规的行政事业范畴的特点,为了有效实现审计覆盖,在统一审计组的前提下,局将审计组分成三条线三个审计小组,增强对不同系统资产审计的针对性。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不仅做好本级的审计调查,并调动部门的内审力量,做好下属单位的资产调查。按照统一时点,不留盲点,组织调查的实施,从而为全面掌握现阶段的资产现状,提供了客观条件。

二是注重调查的重点性。本次资产审计调查不同于一般的清产核资,下城审计局根据党委、政府的需求,始终把调查的重点放在政府的存量资产上,看负债、看房产、看各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划分区内经营性房产与非经营性房产的规模;划分确权资产与不确权资产;划分帐内资产与帐外资产,使政府资产的家底通过审计,十分突出十分清晰。同时,在调查中,加强对重点单位的把握,通过直接审计的方式,掌握了大量过去没有进入的政府视野的资产总量,效果十分突出。

三是注重审计组织的严谨性。面对众多的资产单位和长期以来部分不太清楚的资产家底,区审计局认真思考政府资产审计的特性,踏实做好审前调查,认真编制审计方案,合理调配审计力量,加强与财政、国资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执行好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指示,通过审计会议,及时调整和部署工作,同时借助计算机技术力量,录入电子数据,对重要的资产数据实行点对点的明细成册,从而有效地建立政府资源的资产数据清单。

第四,认真提出建议,发挥审计的最大成效。

在全面审计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的区情,区审计部门从政府资金和政府资产两个层面,考察政府公共财力的现状,搞清资产家底,对本区单位资产管理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倾向性的问题客观反映。按照区领导要求,针对全区政府资产的现状,区审计局就公共财政资金与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有机接合、建立全区统一和有效的资产监管体制、探索公共资产的使用绩效、加强单位公共资产的基础管理、重视对开发性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资产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负债管理、加强对经租房产的使用管理、健全和加强对区内政府性公共资产的考核和监督等十个方面的工作,提出相关的审计建议,作为审计产品,为党委、政府对政府资产的决策管理提供了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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