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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如何选择和监督公司的组织机构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0 27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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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选举权的规定】

选举权即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等公司管理者的权利,当然,股东也可能被选为公司的管理者。由于股东对公司往往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是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股东通过选举董事、监事而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而获得对公司业务的控制权,如何选择和监督公选举权即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等公司管理者的权利,当然,股东也可能被选为公司的管理者。由于股东对公司往往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是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股东通过选举董事、监事而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而获得对公司业务的控制权,如何选择和监督公司的组织机构对股东就具有重大的意义。

因此也可以说,选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权利是股东经营管理权的具体化,也是股东最实质的管理公司的权利。由于董事会在公司中的重要地位,使得选举董事成为股东控制公司、维护其权益的一个重要手段,各国公司法均严格规定了董事的选择制度,并采取了对少数股东利益的保护措施,如规定采用累积投票法选举董事制度。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董事由股东选任,但未具体限制董事的选举方式,公司章程可以酌情采用选举公司董事的特殊投票制度,如累积投票法,以维护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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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之前公司的债务由哪方承担

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变更后并不影响公司继续存续,公司的主体没有变更,之前的债务仍然是由公司承担,变更后获得股权的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本来就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他们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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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的适格被告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的适格被告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其他股东基于同一分配方案请求分配利润并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列为共同原告。 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小股东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提起诉讼,强制公司分红。 风险提示:公司有必要将利润分配的频率和时间间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列明,应当规定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以防止大股东滥用控制权,连续盈利却数年不做出利润分配的决议,使小股东的分红权成为海市蜃楼。

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缴纳税款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股权转让行为的双方,需按照所涉及的金额之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并缴纳印花税;同时,若转让方为自然人股东,则其应就股权转让之所得按照20%的比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是法人股东,则需依据25%的标准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为了确保股权转让手续合法有效,进行税务变更登记时,还需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一份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在内的完税证明。

如果公司亏损股东怎么撤股,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43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果公司亏损股东怎么撤股,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亏损股东撤股的方式有五种,第一种是股东将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公司减资,减少股东持有的股份,第三种是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自己的股份,第四种是公司解散,第五种是公司破产清算。

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5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可以依照股权转让来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股东转让股份如何处理 股东转让股份的处理是: 1、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需协商达成一致; 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不同意让股东放弃股权如何处理 在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形下,股东不同意放弃股权是可以的,不需要特别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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