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担保法 > 担保法律法规 > 物权法 > 物权与债权的特征有哪些

物权与债权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92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物权和债权的特征有哪些?生活中如果遇见这些事情该怎么解决,如何解决,法律注意的事项有那些事,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物权与债权的特征有哪些

债权有哪些特征

(1)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对人权。债权债务存在于特定人之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其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主张自己的债权。

(2)债权为请求权。债权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人不得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和财产。

(3)债权具有期限性。债权为有期限的权利,期限届满,债权即归消灭。

(4)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这主要针对合同之债而言,在法律不予禁止的条件下,合同之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由他们自行商定。

(5)债权本身不具有排他性。在以物为标的的债中,法律允许于一项财产上成立多个债权。在此种场合,虽然可能只有一个债权得以实现,但其他债权并不因此而无效。

有哪些特征

1、物权是支配权。

2、物权是对世权。

3、物权是绝对权。

4、物权具有排他性。

5、物权具有法定性。

6、物的权利的保护无期限性。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什么是物权法规定的浮动抵押
物权法词解:“物”
《物权法》对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秩序的保护
特邀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同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律所一直秉持“真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以法律顾问、诉讼、非诉讼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并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专业分工造就专业律师,专业律师成就专业案件。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主要业务以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公司法务、人损工伤、房产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债务债权、资产重组等为主。各部门实行主管律师负责制,对办案质量跟踪考核,并将专业化分工与团队合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团队以敬业精神和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赢得当事人的赞誉及法律界的认可。“真诚”、“专业”、“高效”已成为特色,也是团队一直推崇和坚持的执业理念,也将秉承这一宗旨,继续提升自身素质,超越过去,不断为广大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详细>>

在线咨询
  • 楼上酒店装修 引相邻权之争

    2024-04-1630117 人看过

    相关案情:昨日,本报接到南昌市民李女士的投诉称,她家位于文教路338号的店面被人敲坏了。她怀疑这与楼上酒店装修有关,“对方将过道改造成卫生间,下水管道从楼上楼延伸至她家店铺门前。虽然曾3次拆除管道,但对方仍不肯协调此事”。昨日下午,记者来到

  • 担保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5400 人,获好评率 100%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源,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部分律师曾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任职,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学理...

  • 合伙财产的分割应该如何进行

    2024-04-152524 人看过

    夫妻财产的形式已经多样化,夫妻财产不仅仅限于现金,如股票、公司股权、合伙企业的出资、保险利益等等。夫妻离婚时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财产如何分割?合伙财产的分割应该如何进行?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出租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告诉其他共有人可以吗

    2024-04-111265 人看过

    你或许听过按份共有房屋吧。出租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告诉其他共有人可以吗?想要出租按份共有房屋可以自己做决定吗?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出租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告诉其他共有人可以吗的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有贷款的房子 可以办不动产证吗

    2024-04-11103 人看过

    从启动按揭贷款流程至最终领取到产权证书大约需耗时约九十个自然日左右;再者,由于该产权证书上标明了此房屋本身为贷款抵押品,故当事人在偿还全部贷款之前,无法持有的产权证书办理任何抵押事宜或进行任何其它形式的交易。待支付完全部购房款项之后,方能获得正式的个人产权证明文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合伙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

    2024-04-101202 人看过

    合伙企业的设置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原则,相对其他企业更随意、自由、特殊。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那么合伙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合伙人出资财产部分的性质以土地使

  •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关于法律规定中不动产转移登记要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

  • 房屋网签不产生物权效力。关于房屋网签是否产生物权效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占有遗忘物有可能构成侵占罪。如果行为人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还不退还的,涉嫌侵占罪。关于占有遗忘物是否构成犯罪 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包括自物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有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本权与占有、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关于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过完户不给不动产证可以索要,不给可以法院起诉诉讼。二手房买卖过户后,如果在房管局已经办理产权登记了,虽然暂时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房子已经属于买房人所有。关于过完户不给不动产证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飞机上遗失物品的赔偿:承运人按一般托运行李的标准进行赔偿。当事人可以先到报案的机场刑警队取得报案记录,之后再到机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有关飞机上遗失物品如何赔偿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动产所有权移转是交付生效。动产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法律的规定,它的设立、变更,转让是交付生效主义。关于动产的所有权如何生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多张欠条可以同时起诉吗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多张欠条可以同时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多张欠条可以同时起诉。 如果多张借条都是同一个借款人借款的,只是借款人在不同的时间借款先后立下多张借条,每张借条都过了还款期限或者借条没有写还款期限,借款人经催讨一直不肯还款,可以持多张借条去法院同时起诉该借款人的,有可能法院将多张借条并为一个案件立案。 如果不是同一个借款人,也可以同时起诉的,但法院就分不同借款人多个案件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担保法律法规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四川升科律师事务所组建于2012年,汇聚了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旨在整合优质法律资...

对方欠3500元不还时效是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16分钟前回复:

关于对方欠3500元不还时效是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 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约定还款期限的,按照约定的到期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为三年。 2、如果在三年中,存在使时效中止或中断的事由,则将超出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欠条出具日开始,也是三年的时效,同上,也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重新计算。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别人信用卡欠的钱很久没还,把我写成联系人有影响没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别人信用卡欠的钱很久没还,把我写成联系人有影响没 没影响。 很多银行是不会去核实紧急联系人的,只要持卡人在办卡的时候填上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就可以了,至于对方是否知情,银行并不会去核实。 毕竟,对很多银行来说,紧急联系人的作用并没有那么重要,只要持卡人用卡记录良好,没有欠款,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就派不上用场。 于是,很多人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被紧急联系人了。 不过,大家别慌,大家只是紧急联系人,不是担保人。 紧急联系人对银行来说,只是一种联系方式,不会让其承担法律责任的。 紧急联系人的作用是,当银行联系不上持卡人的时候,比如说,持卡人换了手机号、搬家、手机停机等等,银行就会委托第三方进行催收,第三方公司才会通过联系紧急联系人的方式来找到持卡人。

连带债务责任的内部效力包括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连带债务责任的内部效力包括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表现如下: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追偿超出部分,并相应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