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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赁与回租赁区别联系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61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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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赁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了,回租租赁到底是什么呢?设备的所有者先将设备按市场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原来设备的一种方式。转租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转租赁与回租赁区别联系。

转租赁与回租赁区别联系是什么

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转租至少涉及三方(原出租人、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出租人和租约)。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指承租人将自己所有的物件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形式。 在回租情况下,出卖人同时也是承租人,买受人同时也是出租人。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售后回租实际上类似一种抵押融资行为,是物件所有权人用于盘活资产的融资手段。他们之间,前者是租赁关系,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者;后者是分期购买付款的关系,当分期付款达到合同期限后,设备的所有权就归使用者。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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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律师,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煊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律所主任。先后工作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仲裁委员会,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从2014年至今多次被评为成都优秀青年律师,现为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王涛律师多年始终专注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拆迁补偿和安置等各领域案件的代理和研究,对于案件要点把握准确,擅长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均处于中国法律服务的前沿,诉讼经验丰富,且未达承诺退费。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王涛律师始终追求并致力于“客观、理性、效率、衡平”的法律价值观。?执业领域非诉讼业务:商业合同、公司治理、风险内控、股份制改造等;诉讼业务:主要涉及合同纠纷、股权诉讼、刑事辩护。王律师熟悉企业运营中涉及的劳动、财务、工商、金融等各类法律事务,在公司法务、风险资本投资等事务操作和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综合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对民事侵权、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有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曾担任多家企业、有限公司及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律顾问过程中,注重坚持“法律风险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熟练、灵活运用法律规定,最大可能地保障了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实现、日常经营的顺利运行和个人客户合法权益的实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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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4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二手房网上签约的法律效力问题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二手房网上签约的法律效力问题 首先,通过网络签署协议的方式被视为正式的房屋交易合同,具备合同的所有法律效力,从而对签约双方均产生了不可抗拒的法律约束力。 其次,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关注到,如果网络签约双方都能明确表达真实意思并使签订内容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合同形式及内容规定的必备条件,同时,其网络签署的内容能够与实际的房屋交易合同主体部分保持一致。 这样的话,就可以合理地将该网络签署视为正式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同样具有对各方起到强制性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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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明芳律师1小时前回复:

您好,可以的,您加一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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