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继承编 > 遗嘱 > 遗嘱要如何写才有效

遗嘱要如何写才有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2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不少人在晚年时会对自己的财产进行预先分配。但囿于子女多,担心分配不均会影响亲情,甚至影响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的积极性,大多数老人选择写遗嘱的方式来对自己去世后的财产进行分割。但写遗嘱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但夙愿未达成,还有可能让子女们走上法庭打官司。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来讲讲遗嘱要如何写才有效。

遗嘱要如何写才有效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华律网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案例:

王某与马某育有三子王甲、王乙、王丙,2008年5月4日,马某代患有中风的王某写下了一份代书遗嘱,其内容为:王某去世后,其所享有二分之一产权的房屋由王甲、王乙各继承二分之一,代书人马某及遗嘱人王某均在代书遗嘱上签名。2009年12月11日,王某因病去世,2010年2月8日马某因病去世,其后,王甲、王乙、王丙因房屋继承纠纷诉至法院,王甲、王乙要求按遗嘱继承房屋,王丙认为遗嘱内容不真实,且不符合法定要件,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屋所有权。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王丙的诉讼请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屋所有权。

法官说法:

王某请马某代书遗嘱的目的是为了将房屋继承权归属于王甲、王乙,但最终却未能如愿。是法律没有赋予王某这样的权利吗?答案是否定的。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所有权人依法处分自己财产,不受限制。王某的目的没能达成,问题出在遗嘱上。

本案中,王某的遗嘱形式在法律上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要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法律要件。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对这个条文进行分解,有这样几层含义:

第一,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另两位为见证人;

第二,代书遗嘱时间要写清楚,时间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第三,代书遗嘱上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对照分析,可以看出马某为王某代书的遗嘱上只有两个人的签名,这份代书遗嘱无法满足代书遗嘱生效的要件要求,因此,法院判决此遗嘱不生效。

但是不是当时在场的王甲或者王乙再签上一个名字,这份代书遗嘱就没有效力瑕疵了呢?答案还是否定的。因为严格来讲,马某、王甲、王乙都不具有合法的见证人资格。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马某、王甲、王乙都是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是不能够作为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的订立的。

说到这里,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除了近亲属都可以作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但这个结论同样是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可见,还有一些与继承人有特殊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如果选择了他们作为见证人,遗嘱同样无法正常生效。

最后,提几点书写代书遗嘱的建议:

第一,代书遗嘱的内容要素要完整,尤其是遗嘱时间和遗嘱人、见证人签名,千万不可遗漏;

第二,慎重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具有继承关系之外的亲属在场见证;

第三,可以邀请律师或者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协助订立代书遗嘱。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遗嘱范文
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律师如何执行遗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丧偶儿媳与缺乏劳动能力人的继承权

    2024-04-1627616 人看过

    在生活中出现“丧偶儿媳与缺乏劳动能力人的是否有继承权”这样子的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的时候,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8277 人,获好评率 99%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 上海租赁房可以遗嘱公证吗

    2024-04-111955 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公租房是国家给没有能力买房的人提供的一种福利,可以用比较低的价格获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上海租赁房可以遗嘱公证吗?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上海租赁房可以遗嘱公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合伙人可以放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吗

    2024-04-1029317 人看过

    一个生意上的合伙人欠了我几十万元货款,我们签有买卖合约。现在合伙人无力偿还货款,但他和他的哥哥共同继承了其已故父亲的一套房产,合伙人想放弃继承遗产以逃避债务。请问合伙人可以放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吗?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遗嘱不公证能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吗

    2024-04-06186 人看过

    在中国法律制度下,通过遗嘱的方式对房屋进行继承并不需要遵循公证程序。无论是何种形式的遗嘱,必须满足其特定的构成要素才能得到法律机构的认可并执行。公证并不是导致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自书遗嘱有时效期吗?

    2024-04-06101 人看过

    自书遗嘱其有效期应在遗嘱继承达成三年之后,且遗产继承的争议解决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同时,对于继承人通过主张法定继承权发起的诉讼,其有资格提起诉讼的有效期为三年,具体起算时间是从继承人得知或应当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刻开始算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根据法律规定,老人遗嘱给孙子是有效的。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关于老人遗嘱给孙子有没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且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立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关于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无需子女签字。关于立遗嘱是否必须要子女签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继承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遗产。关于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哪些优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行为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能是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为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就不能作为有效的口头遗嘱见证人。关于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嘱签字有疑点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由当事人向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制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然后按照程序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关于遗嘱签字有疑点能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遗嘱人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组织。但是遗嘱不能排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关于遗嘱继承能不能跳过法定继承人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夫妻债务协议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债务协议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债务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该协议仅对夫妻双方产生效力,不作用于第三人,但第三人知道待约定,并同意受约束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继承编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

代位继承有赡养义务的吗

法律顾问律师19分钟前回复:

关于代位继承有赡养义务的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代位继承一般无赡养义务。 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是应尽的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离婚 抚养费2000 承担困难如何处理

张国贵律师20分钟前回复:

这个是协议的还是判决的呀?具体怎么回事儿? 建议跟律师私聊

想离婚了

广东志成达律师事务所22分钟前回复:

你好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