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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权利属于人身自由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8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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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国家,每一位公民都是有属于自己的自由的,国家在这些方面也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这里就涉及到了人身自由权了,很多人对于这些不是清楚的,那么人身自由权是什么?哪些权利属于人身自由?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哪些权利属于人身自由

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身体自由权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精神自由权

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华律网小编提醒你,胁迫,就是故意以不当的目的或手段,预告祸害,使人心生恐怖的行为。诈欺、胁迫行为均系侵害自由权,其所侵害的正是精神自由权。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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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三犯法不,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打小三犯法不,怎么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打小三,如果造成轻伤及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打小三犯法不,怎么规定

一般高空坠物怎么解决的,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一般高空坠物怎么解决的,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高空坠物的解决是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无事故的高空坠物,就需要及时的找到侵权方并协商赔偿的事项; 如果发生损失的高空坠物,那么就需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抢救伤者,这样才能减少被侵权方的伤害。

关于轻微伤验伤时效的相关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关于轻微伤验伤时效的相关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轻微伤验伤时效的相关规定 对于受害者所受到的轻微伤害进行验伤的时限通常被设定在24小时之内,不然的话,可能会面临在主张赔偿方面的种种困难。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是因位于他人实施侵权行为而导致身体遭受损伤的情形发生,这些加害人就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所有为治疗伤病及其后续康复投入的合理花费, 同时还应负责赔偿因为受害者被迫停工休养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那人身损害该如何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那人身损害该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有期限吗

法律顾问律师4小时前回复: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有期限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有期限限制。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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