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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申请书 遗产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0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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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申请书?在我国,遗产继承不需申请、批准。遗嘱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前者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顺序继承,后者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今天华律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产继承申请书范本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女,*校学生,现住*遗产人(被继承人):***,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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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遗产继承相关知识

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以上是对继承遗产申请书范文怎么写这个问题的解答,望采纳。如果还有不明白的,也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以上就是今天华律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遗产继承申请书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在我国遗产继承是纠纷的高发地带,小编提醒您最好让律师介入,为自己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进入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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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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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方婚前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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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是否算共同债务

法律顾问律师4分钟前回复:

关于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是否算共同债务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于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探讨

法律顾问律师7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探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探讨 根据我们国家最新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涉及到的夫妻原来为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而背负的债务事项,须由夫妻双方面协商进行偿还处理。 若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有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或财产按照各自所有的方式进行划分,那就需要先通过双方制定的协议来进行清算; 倘若双方达成共识的协议仍然无法被法庭认可,就需要交由当地法院做出最终的裁定与判定,以保障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我们国家依据第《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明确规定提出的要求和指引。

在未就业状况下,孩子每月的抚养费应为多少?

法律顾问律师9分钟前回复: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未就业状况下,孩子每月的抚养费应为多少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来说,每月抚养费用应设定在总收入的20%-30%之间;而如果要承担两名以及更多孩子的生活所需,抚养费的总金额通常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相关抚养费用可以根据该年度的总收入或者与行业平均水平相似的支出进行衡量,并参考上述制定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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